山東海陽發布通告:禁止海上非法垂釣等活動

導讀 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19日訊 日前,山東海陽市海上安全生產指揮部發布關于禁止海上非法垂釣等活動的通告。為強化海上安全管控,維護海洋漁...

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19日訊 日前,山東海陽市海上安全生產指揮部發布關于禁止海上非法垂釣等活動的通告。

為強化海上安全管控,維護海洋漁業資源和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游艇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山東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禁止海上非法垂釣等活動通告如下:

一、嚴禁使用漁業船舶載客違規出海垂釣,違者將依法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吊銷漁船證書、證件。

二、嚴禁使用游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以及“三無”船舶在海陽市沿海水域違規載客進行垂釣、捕撈生產等活動,違者將依法予以扣押、沒收船舶。

三、凡違反本通告規定違章載客出海垂釣的,由海上執法機構依法查處;凡在執法過程中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海警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所有出海船舶、人員、作業行為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港口、船舶管理的法律法規,進出港須按要求報備,持證作業,并自覺接受漁業、公安、海警、海事等有關執法部門檢查。

五、船東、船長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船舶在海上作業期間,嚴禁私自拆卸、破壞、屏蔽北斗定位等通訊導航設備。

六、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向漁業、公安、海警、海事等海上執法機構舉報海上非法垂釣等違法行為。舉報電話:0535-3233349。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閃電新聞記者 譚蓓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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