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學校的管理是不是有點過了。甘肅酒泉肅州中學兩名學生,因為違反疫情防控要求,居家隔離期間私自下樓,就被學校開除學籍,留校察看半年。這是什么操作,這不就是小事化大的典范了,消息一出頓時嘩然。#學生隔離期下樓被開除 官方撤銷處分##教育聽我說#
我是趣筆談教。聊這個事我們要提中間的三個花絮,我們也能管中窺豹學校的問題。
一個是居家隔離期間,兩個學生私自下樓,違反規定了,不是應該當地進行批評教育么?結果事情傳到學校耳朵里,學校就跳出來把倆居家隔離的孩子給開了?又不是在學校發生的事情,兩個孩子也沒有違法,怎么就直接頂格處理了?
一個是衡水中學躺槍。事情出了后,有不少人說蘇州中學對標的是衡水中學,采用的是衡中模式。不過由此可見肅州中學怕是學了一個假的衡中模式。衡中模式是嚴格管理,但是不是無人性化的管理。
你去問衡中的畢業生,99%都是感恩學校的。可是你去問肅州中學的學生,起碼一半以上對肅州中學沒有半點感謝。
第三個花絮是當地發的糾正這個錯誤的通告第一版里面竟然有錯別字,還是撤銷的“撤”寫成了“轍”,這被不少網友認為當地是故意的。因為第一版已經找不到了,我去引用很多媒體的消息,里面都可以看到文字是“轍”。因為都是復制過來的,現在我們看到的是第二版的。
或許從這個字里面就看出了當地工作的不認真和敷衍。
下面說這個事情,“居家隔離下樓”這個情節和“開除學籍”這個后果,讓人摸不著頭腦,網友會想,在家里出的問題,怎么結果會影響到學校,這幾個高三的學生留校察看半年,開除學籍,未來還能參加高考么?會不會一生都因為這個學校領導的過激操作給毀了。
當然對于高中生而言“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經多次教育懲戒仍不改正”,是可以開除的,可是“居家隔離期下樓”確實違反防控規定,沒有造成重大后果,沒有被視為違規違紀,又怎么能被學校拿過來當反面典型呢?
有網友說這兩個學生的行為和校園霸凌比,簡直等同于無了。校園霸凌者都不被開除學籍,有法律保護,就因為“居家隔離期間下樓”,怎么就變成重大違紀了。
如果站在學校的角度想,為什么學校會作出這樣的處分決定?
我還真沒想出來,是這倆學生得罪校長了,還是學校有什么特殊的防控需求,要拿出典型來殺雞儆猴?還是怕學生在居家隔離期間都跑樓底下?
不過就算跑到樓底下,又關學校嘛事?
當然,現在的情形下,哪個地方,沒有一所學校不是認認真真、扎扎實實、全力以赴的。哪所學校也無法置身事外。但是就因為害怕丟了頭頂的帽子,就如此嚴厲的懲戒學生,是一種權力的過分使用。
看看原來浙江大學對于學生違規違法的處理。再看看肅州中學的處理,天壤之別啊。
教育是水磨工夫,你不能因為他偶然犯個錯(非不可原諒的)就罰到底,犯錯要糾正,要挽救不應該是開除,是拋棄!!
我建議,說句沒辦法實現的,既然校長都怕擔責任,甩鍋給學生,不如直接把校長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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