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下發逮捕令之后接下來能釋放嗎,逮捕令下來還能釋放嗎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逮捕令下達后,嫌疑人還有可能被釋放的,釋放的情形如下:
(1)對嫌疑人決定逮捕后,經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2)逮捕后,檢察院要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3)逮捕后,偵查結束,發現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撤銷案件,釋放當事人;
(4)逮捕后,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作出無罪宣判的,應當立即釋放當事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五條、第二百六十條
二、逮捕的條件
根據刑法規定,公安機關、檢察院和法院實施逮捕時,必須要符合以下的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所謂徒刑以上的刑罰,一般是指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含死緩)等刑罰。
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繼續實施犯罪行為,危害社會的;
(2)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殺或者逃跑的;
(4)可能實施打擊報復行為的;
(5)可能有礙其他案件偵查的;
(6)其他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同時公安機關實施逮捕的必須是出示逮捕證,否則屬于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依法維權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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