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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1日星期六,家住寶山區的陳先生家中遭遇了一場飛來橫禍。一根經過他家地下室的污水管道突然破裂,霎時間污水灌入室內,污物遍地,臭氣沖天。
眼前的場景讓陳先生完全傻了眼,他立即找來了小區物業。經過排查,原來是陳先生所住樓棟的一根污水管道破裂了。
管道破裂的地方是儲藏室,平日堆放了不少的東西,而污水管破裂后,陳先生和家人們不得不把被糞水浸泡過的物品暫時移到了自家院子里。這些被污水浸泡過的東西,散發著難聞的味道,這讓周圍鄰居也注意到了陳先生家的突發狀況。
經過物業工作人員5個多小時的搶修,被捅破的污水管終于修復了。那么,整棟樓的污水管為何會突然破裂了呢?原來,物業工作人員在疏通樓棟污水管時,不慎將經過他家地下室的一根管道給捅穿了。
污水管雖然被修好,但是陳先生家中依然奇臭無比,他開了好多天窗戶,想盡各種辦法,才把家里的臭味驅散。不僅如此,被糞水浸泡過的家中物品,甚至是地板櫥柜,如今都不能再使用了。于是事發第二天,陳先生便找到小區物業交涉,要求對方支付因為污水導致的各種維護費用。
對于因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物業公司在承諾賠償之余也表示,公司投保過公眾責任險, 賠償事宜全權交與保險公司處理。
然而,當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對陳先生家中損失進行評估之后,雙方的分歧就逐漸變得越來越大。原來,保險公司在評估后認為,被污水浸泡的櫥柜和地板都可以進行清洗,少部分物品需要更換,因此評估價格只有25500元。
但是陳先生卻認為,損失至少有7萬元。為此陳先生又找到了物業公司,要求其對保險公司賠付不足的部分進行兜底。不過物業公司卻表示此事已經全權委托保險進行理賠,他們一般不介入。
如此被來回踢了幾次皮球,陳先生始終沒能解決家中損失的賠償問題。那么陳先生一家的損失究竟應該找誰賠償?民法專家表示,從民法典的角度,這是一個典型的侵權糾紛,責任方就是物業。因此不論有無投保,物業都必須兜底。
于是,帶著專家的意見,特勤員和陳先生再一次找到了物業。最終,物業同意先行賠付給陳先生相關物損費用5萬5千元,并且免除他2年的小區停車費。后續物業將會自行與保險公司對接,進行理賠。
10月下旬,特勤員再次來到了陳先生的家中,原本雜亂的地下室,如今已經整修一新。空氣中也聞不到任何異味。陳先生表示,物業公司已經將協商好的5萬5千元賠償款轉給了他,除了重新打造櫥柜, 地板也都換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擔心今后萬一再遇到類似情況,陳先生還特地多設了一個檢修口。
如今,事情得到了圓滿解決,陳先生一家也終于可以回歸正常的生活之中。通過這件事,大家可以看到,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類似的事件,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弄明白責任方,一旦弄明白了這一點,也就能夠更加有針對性的去解決問題,獲得賠償了。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劉晨 實習編輯:陳含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