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俄烏沖突第一階段西方國家曾凍結了俄羅斯3000億美元的海外資產,從此就沒有再提歸還的事宜。此前有消息稱這些錢會用來援助烏克蘭,實際上在今年后半年,烏克蘭政府多次要求拿俄羅斯凍結的財產補貼他們的“重建費用”,西方國家對此也不置可否;這筆錢到底用作何處,美國政府官員曾表示“沒有打算還給俄羅斯”,至于具體的用途也沒有說明,曾引起過輿論的爭議,認為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話這種扣押缺乏合法性。
14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一項新決議:承認國際社會“有必要建立俄羅斯對烏克蘭的損失賠償機制”,并討論是否將凍結的俄羅斯資產資助烏克蘭一事;在投票案中94個國家贊成,14個國家反對,73個國家棄權,決議得以順利通過。其中中國投下了反對票,中方代表表示提交本次緊急特別聯大采取行動的有關補救和賠償問題的決議草案存在明顯缺陷漏洞,不符合中方立場主張。
稍晚些時候,俄羅斯代表反駁該決議表示實際上所謂的決議就是“遮羞布”,西方通過這種運作方式來“合法轉移”俄羅斯的財產,然后宣稱這些財產被用于抵扣烏克蘭的援助債務,再將其占有;俄高官梅德韋杰夫出面激烈地抨擊了這份新決議,認為決議是西方針對“偷盜俄羅斯資產的一種新途徑”,目的就是為了將這種盜竊行為合法化。他還對聯大發起質疑:“為什么不要求美國對朝鮮、越南、伊拉克、南聯盟等遭受傷害的國家賠錢?”
俄方認為如果不同樣要求美國賠錢的話,就相當于“不會存在這樣的一個聯合國機構辦事處”。此話意在表明聯大作為一個國際中立的政治機構,對俄烏沖突“判決”俄羅斯給烏克蘭賠款,而無視美國對伊拉克等多個國家發起的軍事行動,這種雙標行為是非常明顯的,將在國際社會失去信譽。有消息人士提到,美國發起戰爭期間除了少數國家敢于在聯合國舞臺上譴責美方外,大多數國家都不敢發聲,甚至幫助美國“洗白”戰爭的正義性;在這種情況下對抗美國的法案自然不可能通過,這幾乎是一項所謂的“群體規則”。
值得一提的還有,拋開這件事的過程而言,一些分析認為俄代表預測的“最后這筆錢將被西方獨吞”結論是完全沒問題的。因為決議雖然說是將錢賠償給烏克蘭,但這種賠償最后很可能被“抵扣”一些援助成本,外加兌換成武器、物資的方式給烏克蘭(或是成為西方承諾重建的“工程款”),送去現金的可能性非常低。對此有評論稱:“從來沒有聽說西方對烏克蘭的軍援是‘完全無償’的,如果他們真的想要拿這筆錢給烏克蘭政府的話,澤連斯基為什么三番五次提出請求都遭到了無視?所以事情最后只會有一個結局:錢被‘援助國’用各種方式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