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醫生案件轉機:航航爺爺也有故意傷害行為,和解的可能增大

導讀今天的風向似乎有了轉變,魯醫生甚至有可能不被起訴,網絡上紛紛揚揚的語言很多,但同情魯醫生的聲音也不少。從主觀上來說,我們也覺得當時...

今天的風向似乎有了轉變,魯醫生甚至有可能不被起訴,網絡上紛紛揚揚的語言很多,但同情魯醫生的聲音也不少。

從主觀上來說,我們也覺得當時魯醫生打人的這種行為確實很囂張,但是了解了情況之后并不覺得這是一種罪有應得,畢竟是事出有因。

根據幼兒園的監控顯示,小魯的后腦勺縫了6針,可以想象得到當時做了什么樣的傷害?對方航航的這個孩子,所作所為甚至算得上一種“殘暴”。


在這里我們不僅要問:在有幼兒園老師監管到的地方,怎么可能出現這種傷害的發生,兩個小孩子剛有矛盾的時候,難道沒有迅速分開的時間嗎?這個問題值得思考。

既然已經發生了事故,那么解決的辦法也不是沒有,比如航航的母親或者父親,第一時間去處理這件事情,真誠的道歉和協助孩子上醫院,是不是就沒有了魯醫生上門扇航航的這件事了呢?

可是小魯的母親說:事事后并沒有收到航航母親的道歉,這就讓人感覺不太能夠接受,自己家的孩子縫了6針,航航的家人有點不當一回事兒,并且之前自家的兒子也被航航欺負過。

這種態度的冷漠任憑誰都無法接受,也許是航航的家人覺得自己孩子沒有吃虧,所以態度就有一點敷衍。

作為孩子的父親,魯醫生下班后看到兒子被打成這樣,他的心情能夠好嗎?如果再有妻子表明一下航航家里面的態度,他作為一家之主,難道沒有一點想法嗎?

那么帶著兒子上門理論,我想所有的家長都會有這樣的操作,自己家的孩子受到了傷害,既然對方置之不理,那么上門討要一個說法就成為了一種必然,你說是吧?

但是魯醫生確實有錯,上門討要說法這是正常行為。盡管對方的態度不算友善,但這也不是動手的理由。

從魯醫生控制不住自己雙手的這一刻,這就注定了有道理變成了沒有道理,可當時已經怒火攻心,這個時候有幾個人能控制呢?都說需要冷靜,那是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就像郭德綱所說的,我最煩那種不知道什么事兒就勸我要大度一點的人,你知道我經歷了什么嗎?像這種人你得離他遠一點,因為雷劈到他的時候,可能會連累到你。


所以魯醫生當時面對對方的敷衍,確實沒有做到大度,情急之下動了手,這也算把自己陷入了不義之地,如果不是怒火攻心,他怎么會憤而出手,甚至為了孩子自毀前程。

根據后面的了解,航航的傷情并沒有構成輕傷以上,相對于小魯縫了6針,這已經是克制后腦的結果,如果沒有后面航航爺爺的拿凳子砸行為,魯醫生這只能算得上是違法行為,只用接受拘留。

可是當航航爺爺為了保護自己孫子,馬凳子砸魯醫生的這一刻起,這事情就已經有了擴大化。

但當時航航爺爺拿起凳子砸魯醫生,魯醫生已經停手了,就沒有再次對孩子產生傷害的可能,這種情況下航航爺爺算不算是主動攻擊呢?

魯醫生面對航航爺爺第一次拿塑料袋砸的時候,他并沒有還手,甚至都沒有選擇躲避,那么航航爺爺的這一舉動,難道不是一種故意傷害嗎?

從航航爺爺拿凳子打人來類比,就有點像魯醫生看到兒子被欺負打了航航一樣,那么航航的爺爺是不是也應該被拘留?因為主動攻擊沒有還手的魯醫生,這同樣是一種違法。

你說都能忍的話,那么航航爺爺第一時間看到孫子挨扇的時候,他就不應該拿起凳子去打魯醫生,而是應該第一時間報案。


因為這才是正常的邏輯,就像魯醫生的孩子受到傷害的第一刻起,首先選擇報案才是最正確的做法,將心比心,就是論事。

有網友是這樣辯解的:航航爺爺到時候生氣呀!拿椅子砸魯醫生情有可原。

那么我們就想問了,當時魯醫生難道就不生氣嗎?自己的孩子多次被欺負,而且航航不認錯,航航家人也不冷不熱,那么魯醫生不生氣嗎?是不是情有可原呢?這樣的網友可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一凳子還沒有解氣,航航爺爺第二次拿木凳子砸魯醫生,這已經算得上是主動攻擊了吧?那么魯醫生順手把他推倒,個人覺得這已經算自衛了,就算不是自衛,最多也算一個互毆。

在將要被傷害的時候,魯醫生及時的做出了回應,這是一種本能,有誰能夠在這個時候做到站著不動,如果說魯醫生應該受到刑拘的處罰,航航爺爺也有故意傷害的行為,難道不應該受到刑拘嗎?

聰明的人還在為魯醫生想辦法,他們認為面對木凳子的襲來,魯醫生當時的做法應該是躲避,或者是搶奪下凳子。

可處于當時這種情況,搶奪凳子也許會造成互毆,一直躲避也許有躲避不了的時候,那就可能對自己造成傷害。

大家試想一下,假如我們處在魯醫生的那種角度,我們是不是第一反應也是把他推倒?不讓凳子砸向自己,不讓凳子傷到自己呢?所以這是魯醫生的正常反應,在這個時刻魯醫生是被傷害者,你們覺得呢?

了解了事情的真相,那么魯醫生就迎來了一線生機。


應該怎么做呢?首先要認證自己存在故意傷害航航的爺爺,因為這不是主觀意識上的傷害,而應該以此作為論點:那就是自己已經停止了對航航的傷害,航航爺爺主動對自己發起了攻擊,這時候自己就是一個受害者。

而推倒航航爺爺的這一舉動,就算是航航爺爺的腿被推到摔傷,這也是魯醫生的一種自衛行為,反過來一樣可以起訴航航爺爺的故意傷害。

第二個可以為自己爭取條件的是這件事情的起因,魯醫生的兒子腦袋縫了6針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曾經小魯被欺負也可以作為證據,航航平時比較調皮有動手動腳的習慣也可以作為論點。

當然還有幼兒園沒有第一時間快速有效處理,航航家庭不冷不熱的態度,這些都可以一一列舉,綜合所有的原因考慮,魯醫生一定會迎來一線生機。

您覺得嗎?

我們看待事情要從多方面來考慮,不能一味地指責魯醫生,從某一種角度來說,他何嘗不是一個受害者呢?航航捅傷小魯在先,老人兩次搬椅子砸人在先,這些都是有利的證據,如果綜合這些因素,魯先生其實只需要為自己這一巴掌負責,而這一巴掌只是輕微傷。航航爺爺同樣就為自己拿板凳砸人的行為負責,航航父母你想要為航航傷害小魯負責,您說是嗎?

在這里假設一個問題,假設魯醫生當時不躲不避,被航航爺爺砸兩凳子,甚至因為這兩凳子造成了輕傷,那么現在又是一個什么樣的局面呢?


總的來說:魯醫生將要面臨如何的懲罰?其實我們心里也沒有一個定數,既然檢察院已經介入,那么根據我上面所述,也許魯醫生會免于起訴,因為有可能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當然兩家也有和解的可能,和解的條件不是下跪,那就是航航家不起訴魯醫生的這一巴掌,魯醫生也不起訴航航爺爺的故意傷害,您覺得有這種可能嗎?

最后再說兩句: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貝,如果當初航航的家長及時道歉,又怎么能釀成今天的這種局面呢?如果幼兒園能夠在第一時間制止,又怎么能夠造成兩個家庭糾纏不休呢?

都是為了自己家的孩子,但我們面對事情的時候不應該一時沖動,因為這不是愛孩子,反而是害了自家孩子。

為了保護孩子而選擇了出手,如果進去了,這不但是毀了家庭,甚至還毀了孩子的一生前程,不值得啊!

我覺得魯醫生還有一些生機,兩家和解的可能性很大,您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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