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趣筆談教,這里聊聊關于高校的學術不端的行為。
據長江日報的消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官網發布《2022年查處的不端行為案件處理結果通報(第三批次)》。其中的內容,涉及來自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大連醫科大學等高校和科研機構的 52 名學者。
其中 32 名學者存在抄襲或抄襲剽竊項目申請書的問題,分別受到取消申請和參與申請國家自然基金項目資格 3-5 年、撤銷已批準項目、追回經費、通報批評等處罰。其余不端事件則涉及第三方代寫代投、篡改代表性論著作者排序、數據篡改/造假……五花八門,但是都是學術不端,涉事學者受到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資格 2-3 年等處罰。
這些懲罰說實話,并不重,警示效果遠遠大于震懾效果,有網友直接說:處罰太輕,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跟已經獲得的個人利益比,這點代價不算什么。
對于這個網友的表態,我不做評判,但是北大、復旦、上交這樣的學校都出現了學術不端,有些令人震驚,如果名校都是如此,普通高校呢?
其實對于學術不端簡單可行的方法就是查到了直接取消職稱,直接解聘,如此一來,自然不會有這種讓學校面子上掛不住的事情出現了。
要知道,學術不端與利益相關 ,不妨參考國外頂尖大學對此類現象處理方式,于學術而言害莫大焉。
不提歐美,單提澳大利亞的大學在學術不端的處置上就處理的比較好,他們標榜的是零容忍,在澳洲大學的宣傳上,他們認為因為這些學術不端的行為會影響學校的學術聲譽,在西方的高等教育體系中是非常可怕的,如果查實,必然收到相應的懲處,無論是學生,還是教授出現學術不端的行為,都會采用比較嚴厲的措施。甚至讓學生和教授的高校生涯告吹。
這是澳洲某校留學生期末作弊,被認定為學術不端找人幫忙看能不能不被開除,取消簽證。國內呢?很少見學校有如此力度。
其實讓學生們深惡痛絕的論文查重,就是為了避免學術不端而生的,但是從現在看,各個高校學生和教授論文的質量沒有因為查重得到提高,學術不端等現象仍然屢見不鮮。
對于高校學者而言,他們認為學術不端的懲處在校內結束即可,學術不端的行為更應該從遵守學術道德,恪守學術規范的道德層面上進行約束,同時用科學的評價機制來監管學術不端的行為。
但是我認為這些都是高校學者站在自己利益之上的修修補補而已。對于這種行為更應當聽取的是像網友那樣沒有直接利益關系者的看法。不能只在“終點”堵,更應該在“源頭”上想辦法。
那什么是源頭,我認為還是利益,正因為有利益,所以才有不端,而僅僅靠扣除利益和幾年的獲取資格是根本不會有效形成防范機制的。反而是連教授帶學校一起處罰才有用,教授開除,學校扣撥項目資金,如此自然無論監管還是執行,頭上都懸著達摩克里斯之劍,才能保證學術的公平公正與發展壯大。
#多起學術不端行為案件處理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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