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天干物燥,氣候寒冷,單位、家庭用電量劇增,易燃易爆企業生產經營火災風險加大。如何安全用電?如何安全取暖?這是居民和消防人員都關注的一件民生大事。
11月26日,北京石景山消防救援支隊呼吁,社會各界關注家庭、單位消防安全,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消防救援人員根據以往經驗,向居民和社會傳遞消防安全防范知識。
一、家庭用火用電取暖需防范火災
1.用火用電取暖要與可燃物保持0.5米以上的距離,謹防火星濺入周邊可燃物。
2.嚴禁在取暖爐上或在火源附近烘烤衣物。
3.人離開或入睡時要關閉取暖器電源或熄滅余火。
4.用電熱毯取暖應購買合格的電熱毯,電熱毯嚴禁長時間通電,嚴禁在電熱毯上覆蓋過厚的被蓋,嚴禁反復折疊電熱毯,防止小孩尿床引發觸電。
5.用火盆、火塘、壁爐等生火取暖,與木質樓板、板壁等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6.老人、小孩生火或用電取暖,應加強監護,防止發生意外。
7.嚴禁在倉庫及商場市場內生火或用電熱器取暖。
二、電動車類火災防范
1.近期已有多地發生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購買電動自行車一定要認準生產許可證,選擇專業維修單位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2.電動自行車不要停放在建筑門廳、疏散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處;不要在居住建筑內充電和停放,充電時應遠離可燃物,充電時間不宜過長。
三、嚴格明火管理
1.嚴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動用明火。
2.嚴禁在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動用明火施工作業。
3.嚴禁在公共娛樂場所的演出、放映場所觀眾廳內動用明火。
4.嚴禁在庫房內動用明火。
5.嚴禁在地下室生產、儲存甲乙類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液化石油氣。
6.嚴禁明火作業人員超過規定時間和范圍動用明火。
7.嚴禁明火作業人員無證操作或違反操作規程。
8.餐廳等場所使用明火期間必須明確看護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嚴禁用火期間人員離開。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杰
編輯/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