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句話火了——想要瓦解一個族群
只要抽掉男人的脊梁和血性,拿走女人的廉恥和善良。
起因是某個山東老哥騎了三天三夜車,跑到學校,與出軌的妻子對峙
丈夫在外面省吃儉用喝菜湯供她讀書
她在學校和別的畜生上床魚水之歡
(還有別人孩子)
光看上面那段文字,稍微代入一下,文字的力量已經讓我刺疼 我已經不知道怎么用文字描述他在知道這些事的心情
然后我去逛了一圈微博,心情更差了。為這個女的說話的竟然還不少,氣死我了!
這個大哥是真有血性,佩服,我覺得我們沒有權利質疑男人是否做的對,因為他幾乎付出了他能付出的一切。
他付出了除去生命的一切去愛她,卻換來了背叛
丈夫供上學供出個仇人
331KM距離不短,我曾經連續騎行30KM累的不行,他騎了331KM絕對是反思過無數次,打算放棄過無數次,但他沒有。
我覺得他已經不對女友懷有希望,他也不需要女友回到他身邊。多年的付出期待著愛,但愛如今已無處發泄,那就轉化為恨,把自己和她燒掉吧。
寫到這里,想到一個問題,中國為什么取消通奸罪?
去了解了一下
發現這事不好判定,必須抓現行。
通奸罪紙面上看是管束了男人,在實際上卻是:已婚男人欺騙單身女人談戀愛并且發生關系,雙方都被定為通奸罪,但是已婚男人的配偶,卻已受害者的身份給男方出具諒解書之類的東西,單身女人沒有配偶,不存在“受害者”沒法拿到諒解書。
最后就是男人沒事回家了,女人坐牢。男人還是管不住。
古代的狗男女得多羨慕現代狗男女的境遇啊,不僅不受法律的制裁和世人的唾棄 還有給打抱不平和洗白同情的
大好前程專升本
如果身邊有朋友不幸遭遇這種事該怎么辦?我雖然是寫財經的,但多少也懂點法
現場婚內出軌的一方不僅要凈身出戶,還要賠精神損失費的。
女人分不到一分錢:首先存在騙婚,結婚時懷有他人子女;第二,婚內出軌。無論從法理還是道德上,法院都不會照顧她。
要明確,婚內出軌不是過錯,是犯罪。正是法律對待出軌太寬松,才造成年輕人都不愿意結婚,離婚率高,長此下去,新生兒會更少,一點點政策刺激根本不起作用。
應該嚴厲打擊破壞婚姻的不道德行為,對主要責任方施以刑罰,才能打擊犯罪,維護道德底線
法律都不強制保護婚姻受害方的權力,現在的小年輕還結什么婚?腦殼昏嗎?
被帶走了
#頭條創作挑戰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