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執法為難民眾”當作“執法為民”,自作孽會把自己推進坑里

導讀盧立鋒黑龍江因一天之內出了幾件奇葩事而名揚全國,為肇州、牡丹江?不護短、敢揭疤做法點贊的同時,也為個別執法者“強盜”般胡作非為的做...

盧立鋒

黑龍江因一天之內出了幾件奇葩事而名揚全國,為肇州、牡丹江?不護短、敢揭疤做法點贊的同時,也為個別執法者“強盜”般胡作非為的做法深感憂慮,這是黑龍江?被曝光的極個別的個例還是存在于全國執法者身上的通病,確實值得執法管理部門深思。

執法者的作用可以說就像高速路兩邊的防護欄,是車輛不能越過的底線,誰越線誰就需要付出代價,越線程度越大,付出的代價越深,防護欄的作用有防和護兩個:防止車輛越界,救護生命安全。防只是手段,救護生命安全才是目的。

車輛不能越界,防護欄更不能亂安,沒見哪個高速路兩邊的防護欄能越過道路寬度去移位到高速正常通行的范圍之內的,那不是防護欄,那是麻煩欄、是肇事欄!會影響正常行駛車輛的?通行,甚至會給在規定時速內行駛的車輛帶來安全隱患。

執法為民,執法的目的是為了民眾,絕不是為了為難民眾。黑龍江??接連?發生的幾件奇葩?事可謂把商戶刁難到了?極點,什么“請掃碼”說晚了封門、睡覺不戴口罩封門、剛吃完飯沒戴口罩封門,烏七八糟,刁難手法讓人腦洞大開,讓人匪夷所思,難怪民眾給他們冠以“強盜”的帽子,強盜是不講道理的。強盜可以不講道理,因為他們是強盜,執法者卻不能不講理,因為執法者的權力是國家給的,國家能給你這個權力,也能收走這個權力,國家給你這個權力是讓你當“門神”的,不是讓你當“妖怪”的!

將“執法為民”習慣成“執法為難民眾”是亂象,是亂像就需要整治,一場在全國范圍內拉開的整治執法隊伍亂像活動或許即將拉開帷幕,果真如此,這或許是黑龍江?執法者刁難民眾給社會帶來的唯一“益處”,那就是讓國家看到了有混進執法隊伍胡作非為到極限的人!

換個角度來說,作為刁難商鋪的執法者,一是破壞了執法隊伍形象,二是為自己單位丟人,更重要的是,自己把自己變成了壞人、惡人!

做壞人惡人是那么好做的的嗎,除了國家會對他們給予懲處,社會也會對壞人惡人給予懲處,這種不顧及在同事心中形象的惡人行徑,會被社會孤立,還會波及到其本人家庭,讓其父母子女和家人蒙羞,老話說“自作孽不可活”,何苦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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