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救治經費進預算報告,“乙類乙管”有了財政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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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冠救治經費進預算報告,“乙類乙管”有了財政兜底

延長新冠救治經費保障政策,不僅讓防疫轉換更加平穩有序,也能有效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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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羅志華(醫務工作者)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翟永軍

▲資料圖。圖/新華社

全國兩會正在進行時。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在3月5日提交全國人大代表審查的預算報告草案中提到,今年擬適當延長新冠患者救治經費保障政策。對患者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支持新冠病毒感染 “乙類乙管”平穩有序實施。

在“乙類甲管”時,國家全額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費用。過去規定新冠患者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患者本人不承擔住院治療新冠的醫療費用。

過去,新冠患者看門診的醫療費用,也有可靠保障。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冠治療有關的(醫保目錄范圍內)門急診費用,原則上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不低于70%,門診患者因新冠感染承擔的醫療費用很少。再加上政策賦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主權,不少地方通過再保障,新冠患者門診費用負擔更是微乎其微。

假如防疫政策調整之后,嚴格按照“乙類乙管”的方式來保障費用,新冠患者的負擔將大幅度提升。因為,住院患者盡管可以按照醫保的規定報銷費用,但也只能按比例報銷,個人支付的費用占比較大,須自己承擔。尤其是,很多治療新冠的藥物屬于新藥,還沒有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只能由患者自費。

“乙類乙管”后,若嚴格按規定收取門診費用,新冠患者看門診同樣負擔不輕。不僅低于起付線和高于封頂線的費用由個人承擔,而且在起付線和封頂線之間的費用,也很難得到共濟報銷。

目前城鄉居民醫保可以共濟報銷部分門診費用,但報銷比例很低、范圍很窄,且各地的政策差異較大。職工醫保門診費用過去由個人賬戶支付,不能共濟報銷,目前正處于改革的攻堅階段,即使完成了這項改革的地方,新冠患者門診報銷比例也會明顯低于過去“乙類甲管”時期。

正因如此,在防疫政策調整時,新冠救治費用保障問題,一度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話題。為此,今年1月7日,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聯合通知,明確新冠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后,仍延續過去的費用保障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此舉迅速緩解了民眾的費用焦慮,但隨著這一臨時性政策即將到期,民眾的焦慮或將再次出現。

需要知道,盡管新冠感染已恢復到“乙類乙管”,但與流行性感冒等乙類傳染病相比,新冠感染仍處于一個特殊的發展時期。比如,人類與流感打交道很久,已有較好的抗流感病毒特效藥物,但新冠感染在這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防疫政策優化調整是一個系統工程,相關影響也有待觀察和評估,這也是新冠感染在短期內無法完全恢復“乙類乙管”的原因。事實上,第一波感染高峰過后,不僅會出現諸多散發感染,而且還可能出現感染小高峰,防疫仍需保持較高的警惕性。

事實上,防疫政策也有必要保持較強的連續性,救治經費保障政策也不宜過快和大幅度調整。給予一個較高的緩沖期,也利于對沖新冠疫情發展演變所具有的一些不確定性。

當此之際,新冠患者救治經費進入預算報告草案,在全國兩會上提交全國人大代表審查,可謂正當其時。一旦這一保障方案得以通過,民眾無疑就會再次吃上“定心丸”。

未來,新冠救治經費有了著落,不僅可以降低家庭醫療費用負擔,實惠民生,而且具有提振信心的作用,讓人們在后疫情時期更加敢于創業和消費,助力經濟社會更快復蘇、更好發展。

值班編輯 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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