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激勵引導作用,鼓勵企業擴大直接融資,近日,市財政局會同市金融監管局出臺了《重慶市上市、掛牌企業財政獎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獎補范圍、獎補標準、申報撥付程序和監督管理要求等方面,對原《重慶市擬上市重點培育企業財政獎補辦法》進行了優化完善。
重慶市財政局金融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上市企業是經濟轉型的‘領跑者’,是經濟增長的‘動力源’,推動企業上市對于擴大直接融資和推動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此次修訂上市掛牌獎補政策,我們考慮了近些年資本市場發生的新變化,進一步優化了獎補結構、前移了獎補階段、擴大了獎補范圍,以充分調動企業上市積極性,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
《辦法》鼓勵企業逐級持續沖擊高層次資本市場,同時體現了基礎層、創新層掛牌的不同“含金量”。對在重慶股轉中心掛牌的企業,改原政策的“掛牌就獎3-30萬元、股改再獎20萬元”為“掛牌且完成股份制改造獎50萬元”;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改“無差別獎勵60萬元”為“分檔獎補50萬元或150萬元”; 對上市企業,《辦法》的獎補標準不再與企業稅收貢獻掛鉤,不量化,財政直接獎補800萬元。
考慮到企業上市過程流程較長、涉及的問題較多,且前期需要付出一定的規范成本和中介機構服務費用,為此,《辦法》對上市獎補重心進行了前移,把“與中介機構簽署正式IPO協議”作為首個獎補環節,即根據上市進程將800萬元上市獎補分為“與中介機構簽署IPO協議獎補50萬元、納入重慶證監局輔導備案獎補100萬元、IPO材料獲受理獎補300萬元、成功上市(過會)獎補350萬元”四個階段分別予以兌現。
為引導企業充分利用好資本市場融資功能,調動企業股權融資積極性,《辦法》規定,對在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的科技型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首次開展股權融資的,按融資凈額的1%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對已上市企業通過股權融資進行再融資的,按融資凈額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對開展并購交易的上市企業,按實際交易額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
重慶市財政局方面表示,下一步市財政局將會同市金融監管局按照《辦法》要求,積極做好企業上市、掛牌、再融資獎補服務工作,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激勵引導作用,加強財政金融政策協同聯動,持續推動企業上市融資,提升重慶經濟證券化水平。
上游新聞記者 孫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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