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夏高琴 葛愛峰 南京報道
兒子的企業正在沖刺上市,父親卻被限制了高消費。
日前,江蘇飛宇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飛宇科技”)創業板IPO有了新進展,公司已對深交所第一輪問詢給出了答復,并更新了招股說明書。
據了解,飛宇科技是國內主要的喹諾酮類抗菌藥中間體生產商之一,近年來依靠國內貿易商向國外出口銷售,其中同為醫藥制造企業的富祥藥業(300497.SZ)旗下子公司富祥(臺州)生命科學有限公司(下稱“臺州富祥”)一直是公司國內貿易商主力。
2020年,對臺州富祥的銷售收入就占到了飛宇科技總收入的45%。《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大客戶臺州富祥實控人、富祥藥業董事長包建華在申報上市前期還攜手其商業伙伴同時入股飛宇科技,三人共持有公司15%股份。
重要利益方“組團”入股,而作為創始人之一、現實際控制人之父的吳仁年卻在今年5月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列入被執行人,且被限制高消費。
《華夏時報》記者就上述情形致函致電飛宇科技,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公司回應。
創始人之一已列入被執行人
招股書顯示,飛宇科技主要從事醫藥中間體、農藥中間體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飛宇醫藥的主營產品包括2,4-二氯-5-氟苯甲酰氯、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環丙乙酯胺化物等,運用于醫藥、農藥等領域。
2006年,25歲的吳玉飛和其父吳仁年共同出資100萬元設立了飛宇有限(后為飛宇科技),其中吳玉飛出資90萬元、吳仁年出資10萬元。2019 年初至2020年11月,吳玉飛擔任飛宇有限執行董事,而其父吳仁年擔任飛宇有限監事,但之后吳仁年不僅消失在了股東名單中,更是消失在了管理層名單中。
搜尋吳仁年履歷記者注意到,吳仁年或早在1990年就涉足化工原料加工及原料藥制造。1990年吳仁年設立常州市通達化工有限公司(現名為“常州市同誠百貨商貿有限公司”),歷史工商信息顯示,該公司此前經營范圍主要是危險化學品生產(氯乙酸甲酯)(憑許可證經營);2,4-二氯-5-氟苯乙酮的制造、加工;化工原料及產品的銷售(涉及危險品的按許可證所列項目經營)。之后公司不僅改名為同誠商貿,經營范圍也改為化工原料及產品的銷售。
值得關注的是,2,4-二氯-5-氟苯乙酮正是飛宇有限設立之初,主要生產、銷售產品,也是傳統工藝路線制備喹諾酮類抗菌藥的起始原料。目前主要生產2,4-二氯-5-氟苯乙酮的吉泰新材也是公司國內競爭對手之一。
父子倆同樣是做化工原料加工及原料藥制造,而兒子企業正在沖刺上市,父親卻深陷擔保糾紛,被限制了高消費。公開材料顯示,2019年常州市盛揚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被判向工商銀行常州分行償還借款本金498.63萬元及利息,而通達化工作為擔保人承擔最高額600萬元范圍內的連帶擔保責任。通達化工法人代表吳仁年因該案列為被執行人,2022年執行標的達749.18萬元,2022年10月法院向吳仁年發布限制消費令。
第一大客戶攜利益方“組團”入股
創始人之一、現實際控制人之父徹底退出飛宇科技,而第一大客戶卻在企業申報上市前“組團”入股。
據了解,公司采用直銷模式與貿易商模式相結合的銷售模式,而因下游市場的客戶較集中,報告期內,公司向前五大客戶銷售金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均在80%以上,客戶集中度較高。
此外雖然公司的直接客戶均為國內企業,但終端市場很大一部分在國外,公司通過國內貿易商向國外市場出口銷售,報告期,終端為國外市場的銷售金額分別為1.81億元、2.10億元、2.19億元和0.43億元,金額呈上升趨勢,而這主要依賴臺州富祥和中化醫藥為主要貿易商,其終端客戶為印度Aarti、印度Sreepathi等國外喹諾酮類原料藥廠商。
其中,臺州富祥更是多年占據飛宇科技前五大客戶之首。報告期內,臺州富祥在2019年為飛宇科技第二大客戶,其余均為飛宇科技第一大客戶,公司對其相關銷售收入分別為0.67億元、1.78億元、1.66億元、0.29億元,占飛宇科技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5.14%、45.44%、36.41%、25.54%。可以看出2020年,飛宇科技對臺州富祥的銷售收入大幅增長。
據了解,臺州富祥為富祥藥業的全資子公司,經營范圍為生命科學儀器研發,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醫藥原料及中間體、生物化學制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研發、銷售,新藥技術開發,技術進出口與貨物進出口,實際控制人為富祥藥業董事長包建華。在2020年對臺州富祥銷售收入大增后,包建華選擇向飛宇科技增資,同時還帶上了自己熟人。
2021年1月,張英杰、林賀飛、包建華與飛宇科技及其股東吳玉飛、張蓓、宇眾投資簽訂《關于常州飛宇化工有限公司的增資協議書》,約定張英杰、林賀飛、包建華向飛宇有限增資4500萬元,認購新增注冊資本335.73萬元,其中張英杰認繳134.29萬元、林賀飛認繳111.91萬元、包建華認繳89.53萬元。據了解,張英杰、林賀飛與包建華關系匪淺,2017年至2019年,包建華所控制的富祥藥業曾與深圳物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合作設立投資基金,物明投資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張英杰,而林賀飛也曾與富祥藥業籌劃收購股權。
從認繳情況來看,三人共持有飛宇科技15%股權,而對飛宇科技了解最多的包建華卻持股最少,僅成為持股4%的股東,距離被認定為關聯方僅差1%。在業內人士看來,包建華此次入股4%,可能存在避免被認定為關聯方的情形,一旦臺州富祥和包建華被認定為關聯方,飛宇科技的關聯交易金額可能會大幅增加。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關聯交易一方面利于實現雙方通過協商利益雙贏,但另一方面交易雙方的利益輸送難以杜絕和防范。”
對于包建華、張英杰、林賀飛的入股,《華夏時報》記者向飛宇科技發去采訪函,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公司回應。
全公司兩年未繳住房公積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包建華方的“支持”下,飛宇科技近年來的經營業績穩步增長。
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飛宇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68億元、3.93億元、4.56億元、1.14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060.45萬元、3457.14萬元、5211.69萬元、1606.66萬元。
2020年、2021年,飛宇科技兩次實施分紅派現,合計派現5187.5萬元。不過公司有錢分紅,卻在報告期內連續兩年未給全體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招股書顯示,2019、2020年,飛宇科技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人數為0,公司解釋稱,主要原因是報告期初,公司及其員工均對繳納住房公積金政策理解不到位,且在上市中介機構入場輔導之前公司規范意識不足;部分員工或因在戶籍地已有自有住房,或因短期內無購房計劃等,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意愿不強;由于住房公積金的繳納系由個人和公司共同承擔,個人在繳納住房公積金后當月實際到手收入將減少。員工為取得更多的即期收入,主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意愿較低。
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院院長陳晟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未繳納公積金是否一定會影響到IPO,目前還沒有這樣的例子,但這樣一個擬上市企業,長期全員未繳納公積金,至少證明飛宇科技企業管理制度上還不夠完善。”
事實上,報告期內,公司還存在銀行轉貸、與關聯方或第三方進行拆借、通過個人賬戶代收款項和票據找零等治理問題。具體來看,公司存在通過關聯方及第三方周轉銀行貸款用于生產經營的情形,其中2018年取得貸款并于2019年還款的金額為1500萬元,2019年取得貸款并于2019年、2020年還款的金額為2250萬元,所涉貸款金額合計3750萬元。2019年和2020年,公司向關聯方拆入金額合計為456.51萬元、拆出金額合計為1790.04萬元。
2019年、2020年,公司存在少量通過實際控制人吳玉飛的個人賬戶代收公司拆借回款、利息及供應商返利的情況,合計代收650.76萬元、27.10萬元。目前,上述情況公司均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