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請回答|一封“大齡青年”寫給政協委員的信引深思!35歲職場玻璃門該如何打破?

導讀“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等就業歧視,著力解決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這項要求寫入了今年的政府報告之中。而隨著全國兩會的召...

“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等就業歧視,著力解決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這項要求寫入了今年的政府報告之中。而隨著全國兩會的召開,“取消公務員35歲年齡限制”等諸多關于糾正就業年齡歧視的提案建議,很快引發熱議。

“35歲紅線”,觸動著不少職場人的敏感神經。就在全國兩會召開前不久,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收到一封群眾來信,信中呼吁去除對35歲的就業年齡限制條件,建設大齡勞動者友好社會……

為何35歲會成為職場的年齡分界線?企業明里暗中設置的年齡招聘門檻背后,是出于怎樣的擔心?這道就業的玻璃門檻,又該如何才能真的消除?針對這些問題,紅星新聞記者對話呂國泉,從中探討解決之道。

全國政協委員呂國泉

一封“大齡青年”寫給全國政協委員的信:

大齡求職難,希望營造寬松用人環境

兩會召開前夕,呂國泉在2月25日收到了一封群眾來信。寫信人在文中說到:“我們看到在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包括您在內的多位代表、委員為打破考公年齡35歲門檻提出了寶貴建議……”

這封信件結尾處落款寫著“大齡青年”四個字。這群大齡青年在信中呼吁:“營造寬松的用人環境,共同去除對年齡的限制條件,建設大齡勞動者友好社會。”

這封信呼吁,招聘時應當禁止將年齡作為錄用門檻,以完成崗位職責所具備的管理能力、專業素質或者技能水平為依據;同時建立暢通的職位晉升、崗位流通渠道,讓各個年齡段的勞動者都有發揮能力的舞臺。此外,應該完善員工培訓機制,實施定期培訓制度,對需要轉崗、調整的員工,給予充分的能力培訓機會,為其拓展更廣闊的職場空間。

其中一名寫信人小王(化名)講述了自己大齡求職難的遭遇以及向代表委員寫信的初衷。

現年36歲的小王,自大學畢業后便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2012年他打算自主創業便辭去了工作開始創業。

然而,由于經營不善,小王的創業公司不到一年便宣告失敗。創業失敗后,小王報考公務員未被錄取。從2015年開始,時年29歲的小王便干起了銷售,而這時,他已明顯感覺到了職業天花板的到來……

“因為年齡的限制,新進的年輕人很快就頂替了我,我在企業很難再有上升機會。”小王說,于是,到2017年,31歲的小王便不再到職場尋找機會,輾轉做起了代理商的工作。

“像我這樣的大齡求職者很多,我們經常在想,能不能為這個群體積極發聲。”直到去年11月,小王等一眾人看到某省公務員局回應了網友有關“建議放寬公務員報考35歲年齡限制”的留言,于是覺得自己也可以給代表委員寫信建言。

據小王介紹,這封送達呂國泉委員手里的信件,是由10多個人聯合撰寫,信中闡述了大齡青年的就業困境以及提議的具體緣由。“這是我們第一次寫信給呂委員,希望能夠得到回復,為廣大大齡青年發聲。”

35歲,何以成為就業、晉升的年齡分水嶺?

呂國泉:或因企業從眾心理,沿用了公務員錄用的35歲標準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等就業歧視,著力解決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而隨著全國兩會的召開,“取消公務員35歲年齡限制”的建議,很快便沖上了熱搜。

諸多代表委員今年的提案,都直指這一職場現象。全國人大代表、溫州大學研究員蔣勝男已連續兩年在全國兩會上提出這一建議。她在遞交的《解除35歲職場恐懼,修訂國家公務員報考年齡限制的建議》中呼吁:逐步放開公務員錄用的“35歲門檻”,倡導全社會招工消除職場年齡歧視,幫助再就業人群打破35歲年齡限制。

全國人大代表、華南師范大學教授林勇也帶來了關于放開公務員考試35周歲限制的建議。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35周歲限制”成了許多單位招聘人才時設置的門檻,這不適應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需要。

法律并未限制用工的年齡上限,為什么35歲就成了職場招聘和晉升的年齡界限?

3月7日,呂國泉在接受紅星新聞專訪時指出:“為什么會形成這個現象,目前還沒有一個定論。但有一種聲音認為,因為公務員目前的錄用規定設置在35歲以下,所以久而久之,這個年齡就成了職場的通用標準。”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1994年6月《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發布,規定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年齡為35歲以下”。到2019年,中組部修訂《公務員錄用規定》,明確報考公務員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此后,這一標準逐漸被部分事業單位及企業在招聘時采用,到現在,不少企業也會在從眾心理的影響下,在招工時沿用此標準。“只不過企業不會明確寫出這條規定,但暗地里也會悄然遵守這條35歲以下的用人原則。”呂國泉說。

“這種年齡限制在今天看來是具有局限性的,我個人認為它并不合理。”呂國泉向紅星新聞解釋稱,無論是公務員招錄明文設置35歲年齡門檻,還是企業隱晦地將35歲及以上年齡的用工者拒之門外,這些做法既不符合職工的權益,也不符合目前我國擴大就業、實施更加積極就業政策的大趨勢,更不符合當下提高開發利用人力資源的政策要求。因此,在呂國泉看來:“現階段的確應該有政策落地,對用工年齡限制進行調整。”

35歲年齡門檻如何打破?難點在哪兒?

呂國泉:企業隱晦拒絕“大齡應聘者”,還需多部門共同監管

近些年來,有關消除35歲招聘年齡限制的呼聲越來越大。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府參事、上海中華職教社常務副主任胡衛,今年的提案也同樣關注到了35歲就業的年齡困境。他在提案中指出:當前就業環境對中年人極不友好,多數單位將35歲作為招聘紅線,40歲及以上骨干被一刀切、邊緣化的情況也時有出現,人力資源浪費現象極為普遍。

因此,胡衛在提案中指出,中年人就業普遍存在難題,將影響至少兩代人的生計和發展。

為何35歲的就業年齡限制會在近些年備受關注?呂國泉分析指出,在過去的就業大市場下,35歲仍面臨就業難題的或許只是一小部分人,所以他們的訴求就沒能形成輿論,自然無法得到關注。

然而,人們預期壽命延長,就業年齡鏈條拉長,加之現階段職場流動性擴大,對于35歲年齡段的人群而言,他們選擇重新就業、報考公務員的訴求也就逐步擴大。而這也致使更多35歲群體面臨再就業困難的問題被越來越多地關注。

那么,破除35歲年齡限制的難點在哪兒?呂國泉認為,其一是對企業公開提出年齡限制的做法,加強勞動行政監察和工會群眾監督,加大懲處力度。其二,一些企業在招聘上可能不會寫出35歲的年齡招聘限制,而是采取隱晦的方式拒絕所謂“大齡就職者”的應聘簡歷。而這單靠法律的監督監察難以徹底杜絕,更需要各個部門的聯合,多管齊下,同時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讓企業意識到35歲以上的人員實踐經驗豐富,在職場上有發揮不可替代作用的空間和能力,也包括做好勞動法律法規的普法工作,引導勞動者運用法律武器保障平等就業權益。

同時,胡衛也在其提案中建議,應修訂相關勞動法規,要求用工企業不得將年齡作為招聘、晉升或辭退的紅線,并在各類企業中保證一定的40歲及以上人員比例。另外,可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考慮在公益性崗位安置中明確40歲及以上人員比例,對部分社會經驗要求較高的工作只向40歲及以上人員開放。

而對于手中來自“大齡青年”群眾的建言信,呂國泉也表示,信中所涉及的35歲就業限制問題,全國總工會實際早已關注到。同時,總工會也已于今年1月啟動了第九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而如何保障職工的平等就業權益,也一直是各級工會的一項重點工作。

呂國泉介紹,35歲就業年齡限制的問題,將會是今年重點關注的方向。同時,總工會也會根據調研結果,及時向人社部門等積極反應并提出對策建議。

紅星新聞記者 楊雨奇 趙倩 北京報道

編輯 譚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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