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最高法、最高檢交出過去五年工作成績單。
縱觀“兩高”報告,司法護航經濟發展、產權保護、網絡空間治理、人格權保障等成為共同的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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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產權司法保護,落實平等保護原則
無論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都將發展經濟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最高法、最高檢在報告中均對此做出了回應。
最高法報告提出,人民法院加強產權司法保護,落實平等保護原則,不論國有民營、內資外資、大中小微企業,一律平等對待、一視同仁。依法再審糾正張文中案等重大涉產權刑事冤錯案件209件283人,對6250名在押企業經營者變更適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對290名涉案企業經營者依法宣告無罪,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決保護市場主體合法的財產權益、合同權益。
人民法院依法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五年來,審結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2.9萬件。審理醫藥、電信、建材、文化消費等領域壟斷案件,依法懲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保護市場競爭活力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最高法報告還提到,人民法院依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司法程序質量保持全球領先,為我國營商環境世界排名大幅躍升作出積極貢獻。
最高檢報告提及,做實對國企民企、內資外資等各類企業依法平等保護,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把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落到實處,促進保就業保民生。
最高檢2018年發布11項檢察政策,明確對企業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對依法可不捕、不訴的,責成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切實整改;會同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12部門共建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強化監管落實。
試點以來,檢察機關共辦理相關案件5150件,已有1498家企業整改合格,3051名責任人被依法不起訴;另有67家企業整改不實,243名責任人被依法追訴。
打擊金融犯罪,守好經濟安全法治防線
守好經濟安全法治防線,是兩高報告中都提及的重要工作。
最高檢報告的數據顯示:檢察機關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起訴62.1萬人,比前五年上升32.3%。護航金融安全,從嚴追訴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金融犯罪,起訴18.5萬人,比前五年上升28.2%。向中央有關部門發出第三號檢察建議,助推將各類金融活動納入有效監管。
“檢察機關聚焦資本市場安全,向中國證監會派駐檢察室,強化協作機制,指導辦理49起重大財務造假、操縱市場案。”最高檢報告指出。
并且,最高檢協同中國人民銀行等開展專項行動,起訴洗錢犯罪4713人,是前五年的32.3倍。依法懲治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涉稅犯罪,起訴5.8萬人,比前五年上升29.3%。
從法院的工作來看,五年來,人民法院審結金融犯罪案件10.1萬件、金融民商事案件1037.7萬件,助力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
最高法報告還指出,大幅下調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依法否定變相高息條款效力,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審慎處理涉連環擔保和P2P網絡借貸等案件,以市場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出臺懲治非法集資、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等犯罪司法解釋,對財務造假、“老鼠倉”等資本市場違法犯罪零容忍。出臺證券集體訴訟司法解釋,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康美藥業案5.5萬名投資者通過特別代表人訴訟獲賠24.59億元。先后就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出臺司法保障意見,服務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改革。
人格利益更受重視,堅決懲治網暴“按鍵傷人”
人格權是每個人對自己的生命、健康、名譽、肖像等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權利,與每個人息息相關。兩高報告中均對此有回應。
最高法報告提出,全面加強人格權保護,審結人格權糾紛案件87.5萬件。在司法政策中完善人格權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護令等規定,讓人格權更有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起草組負責人余茂玉在解讀報告時指出,報告列舉了很多生動的案例。比如,在自家門前安裝可視門鈴卻無意間拍下記錄鄰居進出錄像,法院判令予以拆除。比如,在餐廳就餐被強制要求掃碼點單并收集個人信息,法院判令停止侵權并刪除客人信息。再比如,對于侵害“氫彈之父”于敏、“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名譽的行為,人民法院堅決依法嚴懲。
“人民法院通過這一系列的司法政策和公正裁判,讓人臉安全得到保障,隱私安寧免遭侵擾,名譽榮譽不被詆毀,人格利益更受重視,讓人的價值、尊嚴受到法律的充分尊重和保護。”余茂玉說。
最高檢的報告對網絡空間人格權侵犯的情況做出回應,最高檢指導浙江檢察機關辦理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建議公安機關以誹謗罪立案,推動自訴轉公訴,確立網絡人格權保護公訴原則;堅決懲治網暴“按鍵傷人”,從嚴追訴網絡侮辱、誹謗、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1.4萬人。
依法懲治網絡犯罪,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網絡空間依法治理也成為兩高報告中均提及的關鍵詞。
針對網絡犯罪持續大幅上升,最高檢2020年建立專項辦案工作指導機制,明確檢察辦案65條規范;2022年協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臺23條辦案指導意見。五年間,檢察機關共起訴利用網絡實施詐騙、賭博、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71.9萬人,年均上升43.3%。協同公安機關從嚴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深挖幕后金主、嚴懲團伙骨干、全力追贓挽損,起訴19.3萬人。
檢察機關堅持全鏈條打擊,起訴非法買賣電話卡和銀行卡、提供技術支持、幫助提款轉賬等犯罪從2018年137人增至2022年13萬人;對情節較輕或受騙、脅從參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從寬處理、教育為主。
最高法報告中也提及,依法懲治信息網絡犯罪。審結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22.6萬件,千方百計幫助受騙群眾挽回損失,“10·18”“11·20”等一批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等犯罪,審理刷單返利、虛假理財、交友陷阱等網絡詐騙案件,嚴厲打擊網絡賭博犯罪。審理涉網絡“水軍”、網絡“黑公關”等案件,嚴懲散布虛假信息、危害網絡生態的犯罪行為,絕不允許網絡空間淪為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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