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陳思存)華商報記者從西安市住建局獲悉,從明年起,西安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將實行信用等級管理,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對D級經紀機構將進行重點巡查檢查、公示,同時不得參與評優評先,還將進行失信聯合懲戒等措施。
西安市住建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為推進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經營、執業行為,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促進房地產經紀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省、市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體系的要求,充分借鑒其他省市信用評價成果經驗,結合西安市實際,制定了《西安市房地產經紀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凡是在西安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活動的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都將納入信用管理;對房地產經紀信用信息的采集、信用公示和信用修復、信用等級評定、加分行為、扣分行為、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等方面的內容進行明確。
其中,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分為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信用評價周期為1年,實行動態調整并公示。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等級,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
《辦法》明確對A級以上經紀機構進行優化檢查頻次、公示推薦、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優先推薦參與行業評先評優等激勵措施;對C級經紀機構主要采取增加檢查頻次等措施;對D級經紀機構將進行重點巡查檢查、公示,同時不得參與評優評先,還將進行失信聯合懲戒等懲戒措施。
其中,對于出現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禁止行為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仲裁機關裁決、行政處罰決定,或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引發重大負面輿情,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的將一次扣20分。
西安市住建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西安市房地產經紀信用信息平臺”也將同步上線,機構及群眾可通過登錄西安市住建局官網查閱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基本信用信息及信用等級,挑選合適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