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蘭女士日前向南都灣財社表示,去年在招商銀行金葵花客戶經理的推薦下購買了招商信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下稱“招商信諾)旗下一款終身年金險產品。今年,其注意到產品合同的現金價值,發現首年交的5萬元保費僅值1.8萬元,并且隨后幾年也持續低于自己要交的保費。蘭女士認為,銷售人員事先未提示產品存在早期現值折損風險,導致自身對產品的認知不足,遂向招商信諾提出全額退保。
招商信諾方面表示,蘭女士所購買的是一款互聯網保險產品。復查該產品售后回訪記錄,公司確認客戶已知悉猶豫期后解除合同會有一定的損失,根據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該產品銷售過程符合有關規定,后續也會跟客戶進一步溝通協商。
業內人士表示,大部分的年金險產品確實存在早期現值折損,可以理解為早期的現金價值與保費之間有差額。保險是一種長期金融工具,尤其是商業養老年金,其本質是一種現金流規劃工具,但這類產品在早期現價折損,或者傳承規劃方面確實都是不合適的,那么銷售渠道未充分解釋產品在這方面的弊端,確實售后很容易出現變動,因為客戶對風險的意識是不夠。客戶應該有維護自己的意識,只買自己了解的產品,否則很容易出現損失,并在銷售過程保持理性、客觀。
蘭女士在2021年購買了招商信諾自在人生終身年金保險,該產品10年交,每年保費5萬元
交5萬保費一年后只退1.8萬,客戶指售前無風險提示
2021年,蘭女士購買了招商信諾自在人生終身年金保險,產品合同顯示,該產品10年交,每年保費5萬元。“去年招商銀行金葵花客戶經理推薦買的,介紹是特別好的產品,跟養老金是差不多的,按照養老金我們理解就是跟儲蓄差不多,基于養老的考慮我就買了。”
蘭女士表示,今年6月份注意到保險合同,細看了下,發現里面提到現金價值,而在此之前對現金價值無任何概念與認識,了解后發現,這是合同中最值得關注的概念,但客戶經理與招商信諾沒有充分解釋其含義,作為外行人其對此更是缺乏了解。
根據蘭女士提供的保險合同,該保單首年現金價值為1.87萬元,次年為4.91萬元,第三年為8.34萬元,逐年遞增,在保單的第14年,現金價值達到50萬元。
根據蘭女士提供的保險合同,該保單現金價值首年為1.87萬元,逐年遞增,在第14年,達到50萬元。
“我打電話咨詢了招商信諾,他們就說這是精算師根據產品給出的一個計算,解釋了半天我還是不大理解,譬如我去年交了5萬元,我到今年看的時候,現金價值就只有1.8萬多,那我就有點懵了,如果是儲蓄類的年金,怎么一年就只有一萬八。”
蘭女士表示,直到7月份,雙方仍在溝通現金價值問題,彼時第二年的保費自動扣了款。“他們打電話說今年的可以退給我,去年的不行,只能按照現金價值退。”蘭女士不同意該方案,其表示,能夠理解保險公司希望客戶盡量長期繳納,但現金價值的情況還是有必要提前告知,而其本人是在沒有了解這一風險的前提下,簽署了合同。“譬如2019年交費的時候,不會想到2020年有疫情,但是這個風險就是說在買的時候,(就)應該告訴我風險是什么,那當我意識到這個風險的時候就來不及了”
蘭女士表示,對保險的信任是以對方的誠信為基礎,風險很多時候無法預知,銷售過程對方未盡到提醒和充分告知的責任,這點十分不合理,無法同意按照現金價值退保。
“三方一起協商的時候,他們說要聽錄音,證明招商銀行(銷售時)有沒有跟我講風險,招行那邊就承認沒有告訴我風險,信諾就答應可以給我走流程。”蘭女士表示,但從7月份協商退保一直到12月份,招商信諾那邊遲遲未退首年保費。
招商信諾回復:保單銷售過程符合相關規定
對于蘭女士反饋一事,招商信諾方面表示,蘭女士在2021年購買了前述保險產品,根據彼時售后回訪資料,公司已經確認客戶知悉在猶豫期后解除合同會有一定的損失,將按照現金價值退還。
該司表示,蘭女士購買的招商信諾自在人生終身年金保險是一款互聯網保險產品,客戶雖然在銀行購買,根據監管對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規定,采取銷售頁面管理和銷售過程記錄等方式進行可回溯管理,公司已核實,蘭女士保單銷售過程符合相關規定,后續也會跟客戶進一步溝通協商。
蘭女士表示,招商信諾目前已退還其首年全部保費。
業內人士提醒:應認識保險產品早期現值折損,建議客戶售前全面了解產品
黎明保險經紀經營合伙人鄒勇解釋稱,年金險有兩種,一種是即時年金,另一種是養老年金險,后者專屬目的性比較強,返還現金流與資金使用相關,例如教育、養老等。客觀上來說,年金險屬于大類險種人壽保險的一種,可以說幾乎所有的保險產品都有一個特點,存在早期現值折損,可以理解為早期的現金價值與保費之間有差額。
“因為保險公司要支付費用的,比如銷售費用、前端的賬戶費,渠道的銷售傭金有一個比較大的比例,所以現金價值加上傭金不會大于首年保費。”鄒勇表示,保險產品前期最高綜合成本可能達到80%到90%,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客戶持續交費、交滿期,才是有利的。
他講到,確實存在一些情況,銷售人員沒有跟客戶解釋現金價值意味著退保能拿到的錢,同時,保險消費者對于保險是一種長期金融工具也存在認知不足,尤其是理財類產品,短期內對資金有使用需求,那么流動性方面就必須進行篩選。他表示,尤其是商業養老年金,其本質是一種現金流規劃工具,但這類產品在早期現價折損,或者傳承規劃方面確實都是不合適的,那么銷售渠道未充分解釋產品在這方面的弊端,確實售后很容易出現變動,因為客戶對風險的意識是不夠。
”買保險的錢就不要指望明年或者三五年內要用,這種錢不應該規劃為保險,“鄒勇提示,客戶在規劃時,應該認識到保險實際上是一種長期金融工具,應該使用余錢、閑錢購買保險。同時,客戶應該有維護自己的意識,只買自己了解的產品,否則很容易出現損失。此外,在銷售過程保持理性、客觀,例如雙錄對客戶和經紀人、銷售者來說是一種雙重保護,客觀上來說,客戶應該對雙錄采取謹慎、嚴肅的態度。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葉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