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情感公司卷入特大詐騙案,60人遭跨省抓捕判刑,是否構成詐騙引爭議

導讀一場突如其來的跨省抓捕行動,讓60個人的命運瞬間改變。其中,有原來上市公司的CEO,有剛走出校園的大學生和研究生,有專業的心理咨詢師,...

一場突如其來的跨省抓捕行動,讓60個人的命運瞬間改變。其中,有原來上市公司的CEO,有剛走出校園的大學生和研究生,有專業的心理咨詢師,還有剛剛入職8天的“小白”……

被抓之前,他們均屬于武漢暖心教育咨詢服務公司(以下簡稱“武漢暖心公司”)的員工。這是一家提供情感咨詢、情感挽回、矛盾危機化解等服務的公司,由于在百度推廣中謊稱與知名主持人和情感欄目有合作,被河南省潢川縣公安局指控涉嫌電信詐騙,公司所有在職和離職員工共60人被全部帶走,后被潢川縣法院一審認定為屬于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公司股東和員工集體獲刑,分別獲刑14年至緩刑不等。

這起特大詐騙案背后,引發一定的爭議。新黃河記者了解到,2019年7月,在河南警方跨省抓捕前數日,武漢當地公安機關曾調查過武漢暖心公司,認為不構成犯罪,責令該公司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一審獲刑后,不少員工選擇上訴,認為自己受到了“牽連”。2022年9月,本案二審開庭,截至目前尚未宣判。此案在法學界也引發討論。有律師認為,此案的確足以構成詐騙罪,也有律師表示,虛假宣傳主要涉及民事欺詐,極少運用刑事手段懲治。本案即使構成犯罪,量刑也過重,將60人投入監獄,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和刑法的謙抑原則。

被抓:有員工剛入職8天,獲刑11個月

王芳怎么也沒想到,自己剛跳槽到新公司,就遭遇了一場無妄之災。

2019年7月18日,王芳通過一家正規招聘網站的招聘信息,應聘成為了武漢暖心公司的心理咨詢師。在此之前,王芳在武漢當地司法局從事專職心理咨詢工作。“我有二級心理咨詢師證書,這家公司給的待遇不錯,我就過來了。”王芳告訴新黃河記者,當下社會上出現不少情感咨詢服務公司,對正規心理咨詢師需求比較大,很多同行也都紛紛跳槽加入。按照公司的安排,王芳負責客戶的心理咨詢和輔導工作,主要涉及親子方面的問題。在正式入職的第8天,意外發生了。

7月26日上午,河南省信陽市潢川縣公安局70余名警察來到武漢暖心公司,將包括王芳在內的公司47名員工全部逮捕,以詐騙罪進行刑事拘留,全部人員被一輛大巴車跨省轉運至信陽,男員工關押在潢川縣看守所,女員工關押在信陽市看守所內。之后,警方又抓捕了13名已經離職員工。“我在公司主要從事心理咨詢工作,8天時間給三四個家庭進行過心理疏導,怎么就淪為詐騙犯了?”王芳感到十分不解。2020年6月25日,王芳在被關押11個月后,由潢川縣人民檢察院為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2020年12月28日,潢川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芳因犯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另一位心理咨詢師朱真,遭遇與王芳幾乎一樣。朱真碩士研究生畢業,擁有二級心理咨詢師證和高級教師資格證,此前在一所高校教授心理咨詢課程。由于腰傷原因,朱真辭去大學教職,2019年7月10日通過招聘加入武漢暖心公司,繼續從事心理咨詢師工作。“我來應聘的那天上午,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民警正好來公司調查情況。后來我加了一個民警微信,詢問這家公司到底有沒有問題,得到‘沒有問題’的答復,我就放心來上班了。”朱真表示,她比王芳早入職了幾天,倆人在一個部門,都是三線心理咨詢師,除了為客戶提供心理輔導外,并不參與公司其他事務。最終,朱真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緣由:在百度做虛假廣告,被河南警方盯上

武漢暖心公司究竟什么來頭?為何會遭河南警方跨省抓捕?公開資料顯示,武漢暖心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董某某、張某、徐某三人是主要股東。當時,董某某和徐某還是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的CEO和股東。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主要提供情感咨詢、情感挽回、婚姻挽回、鞏固情感、長期關系維護以及兩性關系處理、矛盾危機化解等服務。與市面上大多數情感咨詢服務公司一樣,武漢暖心公司也設有一線客服、二線情感分析師、三線心理咨詢師等不同崗位,一線客服負責與潛在客戶聯系,收取客戶50—100元的“預約費”,然后將顧客推送給二線情感分析師。情感分析師與顧客進一步溝通后,收取客戶數千元不等的“服務費”,然后推送給三線心理咨詢師(情感導師),由后者提供專業的心理輔導服務。

據調查,武漢暖心公司遭警方跨省抓捕,起因與虛假廣告有關。公司在成立之后,在百度網站上做情感類推廣,在廣告推廣過程中,在未獲得授權和注冊商標情況下,多次謊稱與國內知名情感類節目主持人涂某及知名電視節目“愛情保衛戰”“金牌調解”等欄目等有合作,使用涂某及以上欄目等搜索關鍵詞進行廣告推廣,誘導網民點擊廣告進入公司網站頁面,以撥打網頁提示400電話或網頁留言提交等方式。公訴機關潢川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該公司從2018年開始制作知名主持人相關的虛假宣傳網頁,謊稱與知名電視調解欄目或主持人有合作,以騙取被害人信任,從事詐騙活動。“是虛假宣傳惹起來的,說是能上電視節目,跟知名專家見面。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別人財務,你說是不是詐騙?”曾經負責此案的潢川縣公安局劉警官告訴記者。

對于以上行為,公司負責人董某某辯稱,公司在銷售過程中確實虛構了與涂某、金牌調解等知名媒介有合作的事實,違背了誠信原則,但只是為了提高銷售業績,且提供了服務,不構成詐騙罪。負責技術的張某則辯稱,公司在百度推廣上做廣告時在創意里面寫涂老師、情感專家涂老師、涂老師在線咨詢等,這些都是情感行業詞,也是百度后臺推薦的。此案多位辯護律師也表示,暖心公司雖有虛假宣傳行為,但屬于民事欺詐,也給客戶提供了對等有償的情感服務,沒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即使構成犯罪,也應當是虛假廣告罪,與詐騙罪有本質的區別。

判決:本案系共同犯罪,一審60人獲刑

李明大學畢業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武漢暖心公司當客服。2018年底,武漢暖心公司到武漢一所大學校園進行招聘,當時尚未畢業的李明和另外三名同學應聘成功,四人一同到暖心公司進行實習,之后順利轉正,跟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一開始我從從事的是一線客服,后來把我調成二線分析師,前后一共工作了十個月左右,完成十幾起訂單,客戶們也都很滿意,其間并沒有接到過任何投訴。”李明告訴新黃河記者,在他看來,公司大致上沒什么問題,可能就是廣告投放上有問題。即使公司管理層存在問題,也不應該牽連到基層員工頭上。

不過,多位員工對公安機關的口供顯示,對于公司冒充主持人涂某及知名欄目的行為,員工均表示知情,并在公司培訓下通過相關話術,對客戶謊稱與涂某的關系來達到簽約目的。李明對公安機關的供述顯示:“我一進公司就意識到公司是有問題的情感詐騙公司。我們跟客戶介紹說我們公司是知名欄目的合作伙伴,這些都是公司培訓時教我們這么說的。”對此供述,李明被釋放后予以否認。“我的口供錄取過程及部分內容失實,很多話都不是我說的,認罪認罰協議也是被迫簽的。”最終,李明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八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

在潢川縣公安局的一則宣傳報道中介紹了該案情:“在本案中,800多名受害人抱著解決糾紛的目的被詐騙集團設置三線詐騙人員輪番忽悠,少則被騙50元,多則被騙10余萬元,有的甚至在嫌疑人的誘導下借貸咨詢,讓本就遭遇家庭情感難題的受害人雪上加霜,嚴重破壞了社會的誠信體系。”

2020年11月25日、12月11日,本案一審分兩批在潢川縣法院開庭,并于2020年12月28日宣判。《刑事判決書》認定:2018年9月,董某某、張某、徐某等人出資合伙開設武漢暖心公司從事詐騙活動。該公司分工明確,從事一線、二線、三線、后臺、設計及人事的各崗位人員根據各自任務分工從事詐騙工作。公司成立后,便制作知名主持人相關的虛假宣傳網頁,指導公司人員根據被害人需求謊稱公司與知名電視調解欄目或主持人有合作,以騙取被害人信任,從事詐騙活動。自2019年1月1日,該公司先后以該方式,扣除已退款項后,騙取被害人共計480萬余元。潢川縣法院認定,本案系共同犯罪,該組織符合犯罪集團的特征。除兩名員工個人有其他罪名外,全部60名員工被認定犯詐騙罪,主犯量刑均在10年以上,從犯量刑從緩刑到有期徒刑5年不等。

針對被告人的辯解和辯護意見,一審法院認為,武漢暖心公司虛構與涂某及其他知名電視欄目有合作的事實,誤導被害人與該公司建立聯系后,騙取被害人財物,一線、二線、三線人員主觀上應當明知公司行為的詐騙性質,客觀上實施了冒充“欄目組”成員的行為,并以工資、提成的方式獲取違法所得。綜上,各被告人的行為不符合虛假廣告罪、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部分被告人具有相應資格技能證書亦不能否定其實施了詐騙行為。

上訴:多數員工上訴,案件背后有疑點

一審判決下達后,公司多數人不服判決,向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2年9月16日,本案二審開庭,截至目前尚未宣判。“從2019年7月26日被抓捕,到2022年9月16日二審開庭,本案已經歷時近3年2個月。在本案二審中,多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集中認為,一審判決在證據采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方面均存在錯誤,建議二審改判無罪或者發回重審。

多位二審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顯示:第一,一審判決在實體認定上是錯誤的,本案至多是一個虛假宣傳類的民事欺詐行為。暖心公司也確實為客戶提供了相關服務,客戶并未造成財產損失;第二,一審在量刑問題上也有錯誤,即便像一審法庭認為構成犯罪,那么量刑也過重,部分員工有相關從業技能證書和相關經驗,有的員工剛剛上班沒幾天,一分錢工資都沒有領,也被認為是犯罪;第三,暖心公司的所有股東、員工身份信息和公司地址、電話、微信等聯系方式全部真實,并不存在掩飾和隱瞞。公司與所有客戶都簽訂了真實的合同,對外提供的服務內容均全程進行了錄音,并建立了售后服務和投訴處理機制;第四,2019年7月,武漢公安部門已經調查過該公司一次,認為不構成犯罪,而是作為民事糾紛處理,建議暖心公司進行整改,公司也確實按照要求進行了整改,在那以后運營得很規范,再沒有什么違規之處。

“當時我們縣有受害人報案,我們向全國公安發的協查,征集該公司違法犯罪線索,后來有幾百個受害人報了案。我們把人都給抓了,但是入職時間短的員工沒有認定為詐騙,直接給他們辦理取保候審了。”11月5日,負責偵辦此案的劉警官告訴記者,之前武漢警方認為不構成犯罪一事,他們并不清楚,也沒有跟武漢警方溝通過。刑事審判不是公安局一家說了算,需要公檢法三家才能最終定罪。記者聯系潢川檢方與潢川法院,均稱該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具體審理情況尚不便透露。

爭議:虛假廣告引發糾紛,是否構成詐騙罪?

這起涉及60人的特大電信詐騙案,經曝光后引起不小的爭議,并引起了眾多法律人士的關注。一些律師及法學專家認為,這起案件不應構成詐騙罪。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可以按虛假廣告罪論處。至于情感服務公司與客戶之間因履行服務合同發生的糾紛,一般都是民事訴訟,不宜用刑事手段懲治。不過,也有不少律師明確表示,本案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一審判決認定罪名符合法律規定。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要素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詐手段,讓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進而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物,被害人遭受損失。”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藍天彬律師解釋說,具體到本案中,暖心公司謊稱與知名電視調解欄目或主持人有合作,以便于獲客,這是虛假宣傳,很可能屬于民事欺詐范圍。與此同時,如果公司多數咨詢服務導師取得了相關證書,或者是具有相關從業經歷的專業人員,如果公司提供的服務和客戶支付的費用總體匹配,是對價的服務,是行業內的正常收費和服務水平,那么不能簡單地認定為公司人員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簡單地認定達到刑事詐騙的程度。本案是否構成詐騙罪,爭議較大。

“情感咨詢服務引發的糾紛,在實踐中大多屬于民事糾紛,一般不構成刑事犯罪。”上海錦天城(濟南)律師事務所梁曉律師認為,目前情感咨詢服務公司在全國有很多,有大大小小幾百家同類型的公司。其中,不少公司都存在或多或少“打擦邊球”和夸大宣傳、虛假宣傳,過度承諾的現象,比較容易引發服務合同糾紛。在實踐中,這些大多屬于民事訴訟的范疇,一般不構成刑事犯罪。新黃河記者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目前涉及情感咨詢公司的起訴案件,基本走的都是民事訴訟,像暖心公司這種被列為特大詐騙案的情況極為罕見。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則認為,本案可能符合網絡詐騙的范疇。首先,暖心公司在百度推廣宣傳時謊稱與知名電視調解欄目或主持人有合作,導致當事人產生錯誤認識,所以前來咨詢并交費用,符合網絡詐騙的特征。網絡詐騙與欺詐或虛假宣傳最大的區別,就是網絡詐騙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讓受害人產生誤解,誤認之后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欺詐或虛假宣傳則屬于民事范疇,前者是在商品售賣或者服務的過程中做出虛假承諾,對商品或者服務夸大、縮小歪曲事實的講解,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后者則是指在宣傳的過程中,夸大、縮小、歪曲產品功能,在廣告過程中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的與實際內容不符的虛假信息,導致客戶誤解的行為,均與網絡詐騙有本質的區別。縱觀本案,公司各部門分工明確、相互協同、各負其責,形成一個完整的詐騙證據閉合鏈,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一審判決認定罪名符合法律規定。

這起特大詐騙案背后,60個家庭的命運也因此改變。有的家屬仍在四處奔走喊冤,有的家庭已經瀕臨破裂。武漢暖心公司的60人中,不少人依舊身陷囹圄,也有人已經取保候審,等待二審的最終判決結果。(王芳、朱真、李明為化名)

新黃河記者:郭吉剛

編輯:劉丹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