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客戶授信管理不審慎,工商銀行被罰200萬元

導讀 實習記者 | 章宇璠12月20日,寧波銀保監局發布了4張罰單,劍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罰單顯示,中國工商...

實習記者 | 章宇璠

12月20日,寧波銀保監局發布了4張罰單,劍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集團客戶授信管理不審慎。

趙嘉軍、吳繼偉、潘海英對所在機構集團客戶授信管理不審慎相關問題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寧波銀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行合計罰款200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趙嘉軍、吳繼偉、潘海英處以警告。

同年9月9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行因車貸分期業務開展不審慎、車貸分期業務整改緩慢被寧波銀保監局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