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溫馨提示提醒市民科學合理購藥

導讀12月20日,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維護市場秩序,西安市市場監管局特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溫馨提示。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市民要...

12月20日,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維護市場秩序,西安市市場監管局特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溫馨提示。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市民要選擇已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購買藥品、口罩等,購買時留存好票據,不在未取得經營資質或無法提供經營主體信息的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臺購買藥品、醫療器械。

為方便公眾購藥,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全市零售藥店設置“防疫藥品”專柜,市民朋友可在專柜購買省藥監局梳理省內52家藥品生產企業225種具有“退熱、止咳、抗病毒、抗感冒”功能主治的藥品,可同款替代連花清瘟、布洛芬等對癥用藥。同時駐店執業藥師將引導市民朋友安全用藥、科學用藥、理性購藥。

每種藥品都有功能主治、配伍禁忌和保質期,廣大市民要按照醫生開具的處方或者藥品說明書對癥服用藥品,真正做到“對病下藥”,不要輕信網傳的“吃藥順序圖、囤藥清單”等,也不要自行混搭吃藥,如有身體不適請及時就醫。

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部門將對未取得生產或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醫療器械的市場主體,依法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醫療器械和違法所得,最高可處貨值金額30倍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相關防疫藥品及醫療器械的質量和價格監督檢查,嚴查嚴處借疫情防控政策調整之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如發現違法行為,請市民朋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南江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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