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被輔警猥褻后強制送入精神病院兩個月 警方回應:正調查,涉事輔警已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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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像精神病嗎?”這個問題,李宜雪已經記不清問過多少人了。

2022年4月22日,李宜雪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丁公路派出所以肇事肇禍為由,強制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入院后其被診斷為: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需接受兩個月的強制住院治療。

出院后,李宜雪一紙訴狀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控訴其在整個收治、治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行為,并要求在法院對自己重新進行精神司法鑒定后,江西省精神病院需承諾今后對自己永不收治。

12月6日,該案件在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在歷經兩個小時庭審后,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報警后遭猥褻

在李宜雪看來,自己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都是因為舉報了丁公路派出所一輔警賴某。

事情還要從2022年3月14日說起。因一起民事糾紛,李宜雪多次前往丁公路派出所尋求幫助,因事情一直沒有解決,4月14日,李宜雪再次前往丁公路派出所。“那天正好是賴某上班,他就主動來跟我搭訕,在此之前我不認識他。”

次日下午,李宜雪就接到了賴某用其私人手機號撥給她的電話。“他說這個案子要跟我聊一下,當時我也沒想那么多,就答應了。”

李宜雪稱,當時因為疫情,自己住在家附近的一所酒店,本想跟賴某在酒店大堂內約談,但是賴某卻以“人太多,說話不方便為由,要求在房間內見面。”出于對其職業的信任,李宜雪同意了賴某的要求。

據李宜雪回憶,當時身穿便裝的賴某在進入房間后,先是用十幾分鐘跟自己談論案情,隨即話鋒一轉稱“你要是我女朋友的話,我就能給你把這個事平了,還用得著整天往派出所跑?”當時,李宜雪并沒有接話。“他本來坐在窗戶前的凳子上,我坐在床上,他突然沖過來把我壓倒在床上,開始摸我親我。”在呼救無果后,李宜雪稱自己要報警,聽到這句話后,賴某停止了侵犯。

“我拿出手機想報警,他把我手機搶走了,我想出去,他攔在門口不讓我走。”李宜雪說,賴某隨后跪在自己面前,扇自己巴掌。“他說在派出所看到我的時候就很喜歡我,還說自己多么不容易,有抑郁癥等等,開始賣慘,讓我放過他。”

僵持一晚后,李宜雪坦言:“有點心軟了,所以沒有選擇立刻報警。”

據李宜雪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事發后,賴某曾提出用金錢補償,并且表示“我知道什么是恐懼了”。

李宜雪稱賴某向她懺悔



舉報猥褻被強制送入精神病院

李宜雪稱,自從這次事件發生后,自己每天晚上都會失眠。4月21日晚,因為失眠,李宜雪外出散心。“走到了一個商場,那里有個三層樓高左右的欄桿,我就站在那吹風,保安看到我之后跟我說話,我沒理他,他就以為我要跳樓,然后就報警了。”

讓李宜雪沒想到的是,接警的正是丁公路派出所。據李宜雪回憶,沒多久便有一輛警車抵達了現場,“下來了四個警察,其中有一個認識我,讓我下樓,我沒下去。后來又來了一輛警車,人越來越多,我就更不想下去了。”

在接受新黃河記者采訪時,李宜雪多次強調,自己當時根本就沒想跳樓,只是想吹吹風而已。“我跳樓會選擇三樓?”

“我跟他們僵持了很久,他們一直在勸我,可是我根本就沒想跳樓,聊到最后,我也不知道為什么,就把賴某猥褻我的事說出來了。”李宜雪說,當時在場民警們的第一反應是將執法記錄儀關掉,并將保安支走。隨后,李宜雪被從樓上拽下并帶到了丁公路派出所。在警車內短暫停留后,李宜雪被四位民警送到了位于青山湖區上坊路的江西省精神病院。

“四個民警,前面坐了兩個,后面我坐在中間,左右各坐了一個。”到達精神病院后,其中一個民警告訴李宜雪只是檢查檢查,檢查完就回去。“沒想到他直接給我辦了入院手續。”

入院后,有醫生問了李宜雪兩個問題“是否會經常心情不好?是不是經常為一些事情糾結?”李宜雪說,自己當時回答的是有時候會心情不好,有時候會為一些事情糾結導致失眠。隨后,李宜雪被抽了血送到了病房。“他們沒有經過我家人同意,也沒有給我做任何鑒定,就問了我兩個問題,直接把我關到病房里了,我想走,兩個民警一直攔著我。”因為哭鬧,當晚,李宜雪被束縛帶綁在床上直到天亮。

次日,李宜雪的主治醫生告訴她,現在她已經進入為期兩個月的強制醫療階段,“家人也接不走我。”

“怎么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為了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李宜雪反復跟自己的主治醫生解釋,自己是因為舉報民警猥褻而被送進來的,自己沒病。每次得到的回復都是“這里面的每個人都說自己沒病。”

李宜雪稱自己在江西省精神病院遭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每天都要服用治療精神類疾病的藥物,只要我不吃,就會被灌進去。最嚴重的一次,我拒絕服藥,被用束縛帶綁在床上好幾天,每天給我灌藥,那些藥吃完后我就會嗜睡,手腳抽搐。”

據李宜雪回憶,5月下旬,自己多次在病房內暈倒,遂產生了輕生的念頭。主治醫生因此想對她采取“電擊療法”,但是因為電擊得全身麻醉,需要家屬簽字,“被我爸拒絕了。”

李宜雪稱這是在精神病院遭到束縛后留下的痕跡



6月17日,李宜雪被其父親接出院。出院后,李宜雪才從父親口中得知,自己被入院當天,主治醫生和丁公路派出所曾先后給其打過電話“說我因為鬧事被強制醫療,我能確認的是,我爸從來沒有簽過任何同意我入院的字。”

出院后,李宜雪開始了自己的舉報之路。據她描述,她曾多次撥打公安機關的投訴熱線,均無果。自8月,她開始在公共社交平臺將自己的遭遇發出,隨即引發輿論關注。

8月10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督察大隊主動找到李宜雪了解情況。隨后,賴某因此事被停職調查,于9月主動離職。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一工作人員在接受新黃河記者采訪時表示,涉事輔警因受到此事影響,精神壓力過大,有抑郁的癥狀,在跟家人商議后,已經主動辭職。目前該案件正由多部門在調查中,已經有了初步的調查結果,但是因為涉及個人隱私,目前不方便透露。

該工作人員表示,涉及強奸是不可能的,是不實消息。“輔警目前也已經向法院提交了相關材料,要走法律程序。”而對于李宜雪被強制醫療,該工作人員稱民警懷疑李宜雪精神失常,送院檢查是事實。“涉及多起自殺,我們送院檢查,經過醫生問診,確實有精神異常的情況,所以當時她就被留下來了。”該工作人員強調“我認為派出所把她送精神病院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合法合規,把她送到精神病院進行檢查,經檢查,精神病院認為她確實存在精神方面的問題,進行收治,都沒有問題,材料都很齊全。”

出院后的維權

但在李宜雪看來,相比于賴某,將其強制送入精神病院的民警們還有對其收治的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行為更加惡劣。

出院后,李宜雪在南昌市一所三甲醫院的精神科和另外一所精神病專科醫院都重新給自己做了鑒定,據其提供的鑒定結果顯示“無抑郁癥狀”“無焦慮癥狀”。李宜雪說,自己本打算把南昌市所有醫院都跑一遍“明明自己沒病。”“去做這種檢查別人都很奇怪,你沒病來測這個干什么?都是有病來治病的。”

出院后,李宜雪在其他醫院做的檢查



7月20日,李宜雪一紙訴狀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控訴其在整個收治、治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行為,并要求在法院對自己重新進行精神司法鑒定后,江西省精神病院需承諾今后對自己永不收治。12月6日,該案件在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在歷經兩個小時庭審后,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開庭前夕,李宜雪的爺爺強烈要求要為她提供了“精神狀態證明”,據其描述,李宜雪從小由他和李宜雪奶奶撫養長大,“讀書時成績尚可,無不良嗜好,只是性格上偏內向,不善與人交際,朋友不多。但是每到周末都會回來陪我們聊天,是孫子輩中的孩子中陪伴我們時間最長的。”對于李宜雪住進精神病院的遭遇,其表示“非常震驚和氣憤,我孫女絕對不是精神病。”



在答辯狀中顯示,江西省精神病院稱2022年4月22日,因肇事肇禍由南昌市丁公路派出所民警強制帶入我院,經門診醫師評估,當日按肇事肇禍程序收入我院。入院后診斷為: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6月17日接受強制住院治療,2022年6月17日在公安民警知情同意下由李宜雪父親將其接出院。

針對李宜雪的控訴,新黃河記者撥打了其在精神病院主治醫生的電話,對方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采訪“不要被帶節奏,有什么事就找我們醫院。”隨即掛斷電話。

隨后,新黃河記者幾天多次撥打江西省精神病院電話,均無人接聽。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在接受新黃河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做出強制醫療的決定。本案中,公安部門以及個人都是沒有權利決定他人進行強制醫療的,并且本案當事人也并非為被告。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規定,對于精神障礙者的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除發生傷害自己或傷害他人、危害社會的情況。并且精神病院收治病人時,應當以診斷結論、病情評估為依據,且患者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才可進行收治。

根據《精神衛生法》規定,將非精神障礙患者故意作為精神障礙患者送入醫療機構治療的,造成其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因精神病院違規收治,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如果本案中存在其他行為的,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李宜雪稱,等一審判決結果出來以后,自己會將丁公路派出所告上法庭。

新黃河客戶端記者:梅寒 剪輯:渠寬 編輯:孫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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