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胡塞爾文集》侵權疑云:主編倪梁康該承擔何種責任?丨快評

導讀“倪梁康事件”喧騰竟日,迄今未能落幕。此事按理說并不復雜,但卻一步步演變到了今天這般局面,實在可惜。目睹事件全程可知,事態至少經歷...

“倪梁康事件”喧騰竟日,迄今未能落幕。此事按理說并不復雜,但卻一步步演變到了今天這般局面,實在可惜。目睹事件全程可知,事態至少經歷了“三層演進”才變成今天這般泥沙俱下的模樣,已不可能像一開始設想的那般輕易結束了。

事件的原委如下:瑞士哲學家耿寧(Iso Kern)先生花費十年心血,將胡塞爾留下的四萬頁手稿整理成了現代德語,以三卷本胡塞爾文集《共主觀性的現象學》在德國施普林格出版。而在耿寧和施普林格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他的中國門生倪梁康“主持翻譯”了這套文集,并在2018年于商務印書館出版。

耿寧偶然發現此事并聯絡中國國內各方時,本來事情到這里就該結束了:商務印書館發現版權問題,立即向耿寧致歉并承諾賠償、撤回已出版副本。

通常而言,版權問題確實只是出版機構之間的事情,譯者只是受人之托將外文翻譯為中文(何況譯者還另有其人),與相關知識產權事務沒有直接的關系。商務印書館對編輯整理版手稿的版權認知不足,可能誤認為胡塞爾已經去世八十多年、作品已經進入公共領域;倪梁康在組織翻譯、主編此書時信賴商務印書館的品牌與信譽,屬于善意第三人并非有意侵權,這樣的話不僅說得通也容易化解糾紛。這一層可以說是“誤會層面”,可以很好地消除“誤會”,止于“誤會”。

無論出于公誼抑或私情,如果倪梁康在承認“誤會”的同時向老師道歉,同時協助商務印書館做好版權瑕疵的補救工作,這件事不但可以順利過去,而且有望皆大歡喜。

然而,倪不僅不道歉,而且說出了“應該是對方道歉”這樣讓事態升級的話,這就讓事情進入了第二層面。倪不但要為他的表態負責,也促使各方重新審視他在這套侵權叢書里扮演的角色。這一層,可以算是“文責層面”。只要倪梁康“文責自負”,那么其他責任都可以大事化小。

沒有讓各方“失望”的是,倪梁康不但是這套叢書的主編,而且還或有意或無意地“略去”了恩師耿寧在編輯整理手稿過程中的貢獻(耿寧的名字僅出現在外文版權頁,不細看根本找不到)。

考慮到這套他主編的《胡塞爾文集》屬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背后牽扯的巨大利益不由得讓人懷疑,倪先生是在有意掠美掩過。鑒于倪梁康又是耿寧的得意門生,三卷本中譯本出版之后的次年(2019)甚至還去瑞士拜訪過老師,不可能不知道恩師巨大貢獻的同時卻又向恩師隱瞞自己主編這套書的事實,這讓倪先生難以逃脫其“文責”。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倪之“寸心”,需要接受文章得失的拷問。

但讓幾乎所有人都大跌眼鏡的是,倪梁康的“三點回復”直接讓這件事進入了“道德層面”,觀者從他的三點簡短而冰冷的回復中讀到的不但是“堅決不道歉”的態度,而且還將商務印書館已經承認的侵權事實重新“誤會”了一遍。

他所列出的“耿寧其實知情”的說辭,在出現更強直接書面證據之前顯然說服力很低。更令觀者咋舌的是,倪梁康在德文郵件中質疑恩師耿寧的健康狀況與精神狀態,將事態升級到了難以收拾的道德人格層面。

最早發現中譯本侵權的劉怡女士寫道,“倪梁康的這封信不僅刷新了Eduard Marbach(另一位胡塞爾研究者)對他的認識,也讓耿寧對倪徹底失望。而在此前,耿寧一直跟律師說,只追究出版社的責任,他只要倪道歉。而且他認為,倪是一時糊涂,會認錯道歉的。”

但既然這封郵件“橫空出世”,那么耿寧先生就“不會再回應任何事情了,既然道德已經被突破,就只能交給法律了”。各方也因此有理由懷疑倪梁康此前的一切說辭。事實上,互聯網上也出現了更多的“挖墳”討論,倪先生引發的質疑,也已經不止這一次侵權事件了(諸如洗稿、剽竊等嫌疑也都紛紛出爐)。

“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孔子這句話竟顯得無比貼合耿倪師徒的各自治學境界。事態從“誤會層面”演進到“文責層面”,以至最后的“道德層面”,終究又要“交給法律”,本來只是“誤會”的事態一步步變成了筆墨官司乃至真的官司,這一切恐怕都與倪梁康的性格、為學、為人關系甚大。

無論出于主客觀的利益考量,倪梁康讓事態升級的做法都頗不智。這起侵權事件一步步演變至今,實至名歸地呈現了某種“共主觀性”(inter-subjectivity)的“現象”(phenomenon)。

王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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