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客戶端成都12月7日電(記者薛晨)“刷單日結 月薪過萬”“免費試吃 打卡返利”......隨著互聯網行業快速發展,通過組織虛假評價和點擊、收藏數據,幫商家塑造“好口碑”的違法刷單行為,已形成了一條多方參與的黑灰產業鏈。日前,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一樁刷單炒信案件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金口碑”靠刷單炒信塑造“好口碑”遭高額處罰
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有關情況和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樁案件涉及到被輿論高度關注的“刷單炒信”不正當競爭。
記者梳理案件發現,被告金口碑公司通過其運營的“捧場客”軟件,利用發放紅包的方式誘使消費者到大眾點評平臺,對特定商家進行打分、點評、收藏等行為,導致商戶評價與消費者實際體驗不符,制造虛假宣傳效果,遂被大眾點評運營方漢濤公司訴至法院。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金口碑公司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刷單,極大影響平臺信用體系,擾亂平臺內商戶的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因此,判令金口碑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漢濤公司相關經濟損失。
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陶國南認為,“金口碑案”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后,打擊互聯網環境下虛假宣傳行為的典型案例。近年來,這類“天上掉餡餅的好事”表面上讓不少人占到了便宜——消費者動動手指就能賺到零花錢;商家店鋪口碑短期快速上升,虛假好口碑帶來了更多銷量,但實則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平臺通過該方式在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有力維護和促進了互聯網生態健康發展,有助于形成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和社會誠信體系。
大眾點評相關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平臺對刷單炒信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打擊態勢,持續建設和完善技術能力,疊加高頻人工審核機制,力爭營造良好的營商消費環境。“該案件的審判結果,極大增強了我們打擊黑灰產的信心,對堅持合法經營的商家更是一種鼓勵。”
刷單手段繁多 參與者“知法犯法”
記者經過多方調查發現,刷單黑灰產鏈條主要由商家、中介、刷手等參與者組成,通過微信群、刷單自建平臺、閑魚等進行組織分發。刷手大多是學生、家庭主婦、靈活就業等群體,每單傭金3—6元不等,根據商品價格浮動。
刷單手段繁多,主要包括四種類型:一、商家自行刷好評,通過邀請親朋好友,或使用日常與商家有明顯關聯的實名賬號進行不實評價;二、商家通過第三方公司批量注冊賬號,為自己的店鋪刷好評及制造虛假數據;三、商家自行或通過第三方刷單公司,在微信、淘寶、閑魚等平臺發布眾包任務,消費者不到店發布虛假好評;四、商家自行或通過第三方公司雇傭專業寫手或組織達人素人賬號,免費體驗并按要求發布好評,用戶接到黑灰產中介任務后,前往指定商家消費,以好評方式免費兌換商家的服務,也有用戶從中獲取一定的報酬。
事實上,隨著以大眾點評為代表的互聯網平臺近年來持續加大對刷單炒信行為的打擊力度,以及普法工作的廣泛開展,刷單參與者對其違法行為心知肚明,但因為利益驅動,仍舊讓許多人“知法犯法”。
“隱蔽性強、難取證”成治理難題 織密藩籬需多方共建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刷單炒信違法行為仍存在隱蔽性強、取證難度大等特點,也是各大互聯網平臺在治理過程中的“攔路虎”。
“如果沒有一套完整的風控系統,很難識別出越來越隱蔽的作案手段。平臺除了在技術識別能力上不斷提升‘阻斷攔截’,還會疊加人工審核機制,動態識別違規行為。”大眾點評相關負責人表示,平臺針對不同場景,已建立相應的技術防控手段進行主動識別和打擊,并結合投訴、舉報、處置規則等方式進行綜合治理。“我們會協助好執法部門,對刷單炒信行為發現一起、打擊一起,絕不手軟。”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確定性刷單炒信屬“網絡黑灰產”;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要依法嚴懲刷單炒信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金口碑”案則是人民法院通過裁判嚴懲刷單炒信等不誠信行為的司法實踐,加強了網絡經營行為的法制治理,用司法保障平臺、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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