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上市中概股會計審查重大進展!PCAOB稱首次完成底稿審查,釋放出什么積極信號?

導讀 記者 | 劉晨光在美上市中概股會計審查方面迎來重大進展。當地時間12月15日上午,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發布報告,宣稱歷史首...

記者 | 劉晨光

在美上市中概股會計審查方面迎來重大進展。

當地時間12月15日上午,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發布報告,宣稱歷史首次完成對中概股底稿審查。

報告指出,從2022年9月到2022年11月,PCAOB的30多名工作人員在中國香港進行了為期九周的現場檢查和調查,PCAOB董事會投票撤銷了之前2021年的決定。這意味此前被列入退市清單的中概股未來或將不用采取退市的方式。

PCAOB在報告中主要談及了三個方面。第一:PCAOB自行決定選擇其檢查和調查的公司、審計業務和潛在的違規行為,而無需與中國當局協商,也沒有征求中國當局的意見。第二:PCAOB檢查員和調查員能夠查看完整的審計工作底稿,沒有編輯,并且PCAOB能夠根據需要保留信息。第三:PCAOB可以直接與PCAOB檢查或調查的審計相關的所有人員進行面談并獲取證詞。

回溯進程,2020年12月,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對外國公司在美上市提出額外的信息披露要求。2021年12月,PCAOB發布《〈外國公司問責法〉認定報告》,認定60余家在美注冊中國會計師事務所“無法完成檢查或調查”。根據HFCAA規定,連續三年使用未經PCAOB審查的審計機構,上市公司會被強制摘牌和退市。此后多家中概股公司被列入有退市風險的清單。

今年8月26日,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與PCAOB簽署中美審計監管合作協議,將雙方對相關會計師事務所的檢查和調查活動納入雙邊監管合作框架下開展。

12月16日上午,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中美審計監管合作進展情況答記者問表示,“我們注意到美方發布的報告和公開表態。我們一貫主張通過監管合作機制解決跨境上市審計監管問題,實踐證明只要雙方秉持相互尊重、專業務實的合作精神,一定能夠找到一條符合各自法律和監管要求的可行合作路徑。”

證監會發言人指出,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與美國PCAOB于2022年8月26日簽署的中美審計監管合作協議,將雙方對相關會計師事務所的檢查和調查活動納入雙邊監管合作框架下開展。合作協議簽署以來,雙方監管機構嚴格執行各自法律法規和協議的有關約定,合作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檢查和調查活動,各項工作進展順利。

證監會發言人指出,合作過程中,雙方就檢查和調查活動計劃作了充分溝通協調,美方通過中方監管部門獲取審計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參與和協助下對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人員開展訪談和問詢。中方遵守法律法規并參照國際慣例,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對檢查和調查所涉底稿文件中含有的個人信息等特定數據進行了專門處理,在雙方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的同時,滿足了相關法律法規對信息安全保護的要求。

證監會發言人表示,歡迎美國監管機構基于監管專業考慮重新作出的認定,期待與美國監管機構一道,在總結前期合作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推進今后年度審計監管合作,相互尊重,增進互信,形成常態化、可持續的合作機制,共同營造更加穩定、可預期的國際監管環境,依法維護全球投資者合法權益。

協縱策略管理集團聯合創始人黃立沖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總體來說,這對內地公司到美國去上市是有利的。但是,在某種程度上,有時候海外的投資者,包括美國投資者,對于中國公司尤其是業務主要在中國經營的公司可能還存在一定的擔心或疑慮。

“現在至少減少了大面積退市的可能性,就是說至少不會說所有的公司都退市,但是依舊不排除一些重頭公司存在退市的可能性。”他表示。

海投CEO王金龍認為,這里邊可能還是會存在一些技術障礙,包括會計師事務需要PCAOB認證,從這個角度來看,滿足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數量有限。另外,相關信息需要在中國香港進行交換,會有多少會計事務所可以去香港審核,以及審核成本等,還需要持續觀察后續的進展。

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表示,中美就中概股的審計達成一定的妥協,有利于在美中概股的表現預期。

申萬宏源研究指出,此次的聲明將進一步緩解對中概危機的擔憂。中概審計監管合作的積極推進,有助于緩解對互聯網平臺流動性危機的擔憂。中國多家互聯網企業在美股、港股上市,2021年12月美國《外國公司問責法》最終規定通過后,市場擔憂中概股退市,以及中概回歸對港股流動性的沖擊。證監會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企業赴境外上市,并深化跨境監管合作,對于緩解市場的擔憂有重要作用。

光大證券研究指出,PCAOB聲明表態較為中性,基本符合市場預期,對中美審計監管合作進程維持謹慎樂觀。中概股退市風險進一步消除:PCAOB方已對在美上市中企進行了為期9周的審計,在此過程中獲得“良好權限”,這是解決中美審計長期爭端的關鍵一步。

該券商表示,持續關注2023年及后續審計合作進展:PCAOB方將于2023年繼續開展定期檢查,中方需持續滿足PCAOB方要求的三項標準;中方此次明確表態“繼續推進今后年度審計監管合作”,釋放積極信號,此前納入“確定摘牌名單”的中概股于2024年集體退市的可能性不大,但若PCAOB選擇調查的具體公司審計底稿包含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排除會出現主動退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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