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總理:我國爆發的洪水是“人為災難”,富裕國家應當賠償

導讀 【文/觀察者網 劉騫】 當地時間11月6日-18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七次締約方大會(COP 27)在埃及海濱城市沙姆沙伊赫舉行...

【文/觀察者網 劉騫】

當地時間11月6日-18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七次締約方大會(COP 27)在埃及海濱城市沙姆沙伊赫舉行。

與會領導人巴基斯坦總理夏巴茲·謝里夫8日在會上表態稱,巴基斯坦今年6月以來爆發的大規模洪水是一場“人為災難”,該國約3300萬人受到洪水影響,造成超300億美元的損失。如今巴基斯坦“資金缺口巨大”,他要求歐美等富裕國家應當對包括巴方在內的遭受氣候損害的國家進行賠償。

巴基斯坦總理夏巴茲·謝里夫11月8日在COP 27大會上講話。圖自巴基斯坦總理官方推特(下同)

綜合巴基斯坦《黎明報》、《國民報》報道,夏巴茲·謝里夫8日在COP27大會上發表講話,稱盡管巴基斯坦對全球碳排放的貢獻率不足1%,但還是遭受了一場“人為的災難”。

“(今年6月)由氣候變化所引發的災難性洪水已經影響了巴基斯坦約3300萬人——相當于三個歐洲國家的規模——其中一半以上是婦女和兒童。”他說,“洪水摧毀了80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破壞了3000多公里的鐵路軌道,沖走了超過400萬英畝的農作物。”

他補充說,據“災后需求評估”組織(PDNA)估計災情對巴方造成的損失超過300億美元。此外,巴方還不得不進口小麥、棕櫚油和“非常昂貴”的石油和天然氣,花費約320億美元。

夏巴茲·謝里夫表示,巴基斯坦正在努力復蘇重建,但是目前資金缺口太大,他們沒法獨自完成“這項艱巨的任務”。為此,他認為巴基斯坦需要“額外資金”支持。

他呼吁富裕國家為遭受氣候災難的發展中國家及脆弱國家提供“氣候融資”,并且呼吁關于受災國家的“損失與毀壞”(Loss and Damage)賠償問題應當成為COP 27核心議程的一部分。

“我們已經談了很多年了。但甚至連一些基本問題都未能達成一致。”夏巴茲·謝里夫抱怨說,“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歐美等富裕國家)承諾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至今仍未兌現。”

早前一天,當地時間11月7日,夏巴茲·謝里夫與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舉行聯合記者會,也提及了巴基斯坦所遭遇的洪災和富裕國家應當提供氣候資金等問題。

當地時間11月7日,夏巴茲·謝里夫(臺上講話者)與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舉行聯合記者會。

他提到,巴基斯坦需要減免其所欠外債,該國不斷升級的公共債務問題正阻礙其復蘇重建。

“數以百萬計的人將在沒有住所或生計的情況下進入冬季,”夏巴茲·謝里夫表示,“婦女和兒童仍然指望著我們去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

他要求聯合國盡快采取措施,為巴基斯坦等受氣候災害影響的國家提供“損失和毀壞”資金賠償。富裕國家因為其歷史累計排放被認為有責任支付這些費用。

古特雷斯在發言中呼吁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和即將在印尼舉行的G20峰會領導人們,改變有關債務減免的機制,以幫助巴基斯坦等受災的中等收入國家專注于重建而不是償債。

“巴基斯坦應該得到國際社會直接的大力支持。”古特雷斯呼吁,審查國際金融體系的運作方式,以便巴基斯坦能夠獲得有效的債務減免,并獲得大規模重建和恢復所需的優惠貸款。

據彭博社11月6日報道,到底誰該為氣候變化導致的極端天氣事件帶來的損害埋單,這一問題上的分歧已成為COP27上的核心議題。

報道稱,不少發展中國家和小島國希望明確提到新的融資機制,但歐美國家不愿接受他們認為可能帶來的無限制的賠償要求。這場斗爭的結果有可能決定峰會的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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