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并不復雜的民事案件,被告代理律師卻在關鍵證據上動起歪腦筋,結果不僅輸了官司,自己還背上了五萬元的罰單。南都記者注意到,11月23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披露一起案件,被告代理律師指使快遞小哥毀滅送檢證物,被相關法院認定為嚴重擾亂司法秩序。
證物紅酒送檢途中被毀
據披露的案情,杜先生在一家餐廳就餐時,點了兩瓶某品牌紅酒,第一瓶酒打開喝了一點后,杜先生覺得味道不對,于是向餐廳工作人員提出疑問,但餐廳堅稱自己賣的就是貨真價實的進口紅酒,絕無售假可能。杜先生一怒之下將餐廳告到法院。
庭審過程中,雙方決定委托鑒定機構對紅酒進行鑒定,而抽到的鑒定機構位于廣州,于是雙方見證封存那瓶未開封的紅酒后,被告的代理律師在手機上對快遞業務下單,一名快遞小哥很快到法庭取走紅酒。
正當原告代理律師在盤算鑒定機構何時能出結果時,他卻接到了來自廣州的電話。對方系之前抽簽確定的鑒定機構,他們說由于檢材在運輸途中已經毀損,鑒定機構無法作出鑒定,只能做退鑒處理。
原告律師非常納悶,雖然玻璃瓶裝的紅酒的確是易碎品,但正因如此,在寄件時他還特意檢查了包裝,只要是正常運輸,絕無破損可能。疑竇叢生之下,他找到了快遞小哥詢問,而正是小哥的一番話,讓他選擇了立馬報警。
被告代理律師指使快遞員所為
見到警察時,快遞小哥陳述,寄件那天,前后有三個人來看他的包裝過程,其中一個男的(原告代理律師)看完就走了;另一個女的就是下單的人(被告代理律師),和她一起的男的(被告另一代理律師)給了他三百塊錢現金,二人要讓他把貨物砸壞再寄出去。快遞小哥回去跟老板娘說了之后,老板娘覺得這種要求不合理,讓他把錢和貨都退回去。他左思右想后,決定按照寄件人的要求做,拿東西隔著包裝砸碎酒瓶,再包上一層泡紙后寄了出去。
為了自保,他又偷偷搞了個小動作:打電話給寄件人,問她是不是要將貨品毀壞之后再寄出去,對方給了他肯定的答復,他把通話錄了音。而在原告代理律師找他詢問經過之后,他又給寄件人打了個電話,委屈巴巴地說郵件壞了有人要找他麻煩,對方則很淡定地回答賠幾倍運費就是了。
這一次通話,也被錄了音。快遞小哥把兩段錄音及相應通話記錄都交給了警方,錄音時長與通話記錄可以相互對應。警方又找到了快遞店老板娘,老板娘的說法也跟快遞小哥吻合。
法院認定其嚴重擾亂司法秩序
雙方爭議標的中唯一一瓶完整的紅酒已經破碎,剩下開封過的紅酒又不具備鑒定條件,那杜先生的訴訟請求是否還成立?
法院判決,被告毀滅了待證事實的關鍵證據,依照證據規則,可推定原告訴訟請求成立。依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判令被告退一賠十,被告應退還原告杜先生紅酒貨款2560元及支付十倍賠償款25600元,共計人民幣28160元。現該案判決已生效。
法院宣判完畢紅酒案后,就被告代理律師是否指使快遞小哥砸壞紅酒的事情,多次通知她進行詢問,但她均否認,并稱有人故意陷害。
隨后,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再一次通知其進行詢問,在聽完通話錄音、看到通話記錄后,她才終于改口承認自己與小哥聯系過,但又辯解相關證據不能證明她指使了快遞小哥毀滅證據。
最終,五華區法院經過認真研究,決定依法對其行為進行嚴厲處罰。11月10日,五華區法院向被告代理律師送達了關于司法懲罰的決定書,決定對其罰款10萬元。被告代理律師隨后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復議申請,昆明中院經復議后認為,五華區法院認定其作為執業律師嚴重擾亂司法秩序,妨礙人民法庭審理案件的全部事實并無不當,定性準確,但考慮本地經濟水平等因素,酌情將對其罰款的金額降至五萬元。
采寫:南都記者 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