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醫藥行業反壟斷再度重拳出手,這次又開始打擊醫藥行業最熟悉的“控銷模式”。
5月29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北京紫竹醫藥經營有限公司壟斷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紫竹與下游經銷商達成并實施固定轉售價格、限定最低價格的壟斷行為,違反了修改前的《反壟斷法》。
按照紫竹醫藥2020年銷售額的2%,北京市場監管局對紫竹罰款1264.4萬元。
紫竹醫藥是紫竹藥業的銷售公司,紫竹藥業本身是華潤集團的全資子公司,主要從事女性健康、口腔、眼科、糖尿病等多條產品線,最著名的藥品就是此次被判定為壟斷的緊急避孕藥“毓婷”和“金毓婷”。根據上述罰款金額可以推算,紫竹醫藥2020年這兩款藥物的銷售額約為6.32億元。
紫竹在緊急避孕這個領域已經幾乎沒有對手,即便在“全面三孩”政策推行的背景下,其主要產品的銷售額依然保持高位。經過市場部門調查發現,其實是因為2015年至2021年,紫竹醫藥與經銷商在全國范圍達成限定產品最低價的壟斷協議,排除市場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
紫竹的做法就是醫藥行業很常見的“控銷”,要求各級經銷商、終端銷售點的價格保持一致。在過去,這是藥企控制藥品價格的主要手段,是醫藥人太過熟悉的銷售模式。通過控制各個環節的產品價格,可以保證各級經銷商的利益不受影響,但最終抬高的是藥價,由患者和醫保買單。
從北京市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文件來看,針對紫竹醫藥的反壟斷調查正是開始于2021年6月。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群眾舉報,2021年6月28日,北京市市場監管總局對金毓婷(左炔諾孕酮片1.5mg)和毓婷(左炔諾孕酮片0.75mg*2)兩款產品的轉售模式涉嫌壟斷展開調查。
這兩款產品都是紫竹的核心品種。2015年至2021年期間,紫竹藥業的銷售公司紫竹醫藥長期與全國一、二級經銷商簽訂“固定轉售”和“限定最低”的協議。紫竹醫藥為此設立OTC事業部,由總經理統一確定價格政策。
和很多藥企銷售團隊一樣,紫竹醫藥商務部將全國劃分南區和北區,分別設置商務部部長、大區經理、省區經理、區域經理。通過覆蓋全國的渠道管理團隊,將幾款藥物的價格政策傳達給全國所有經銷商。
2016年至2021年,紫竹醫藥還直接管控一級經銷商的銷售行為,簽訂年度《商業經銷協議》,規定他們銷售產品的價格,并保證服從“固定轉售價格”的條款。
為了進一步控制兩款涉案產品的價格,紫竹醫藥還與一、二級經銷商約定:“下屬零售藥店不得低于協議價格”,并規定“經銷商必須嚴格執行產品銷售層級價格規定,無權調低層級價格銷售”。
與各方簽訂限價合同之余,紫竹醫藥還組建商務團隊向經銷商、零售藥店發放調價函、承諾函、維價通知等,對兩款涉案產品進行價格管控。
而且,為了監督這一系列控銷工作的實施效果,紫竹醫藥還聘請了第三方監測機構采集、跟蹤經銷商銷售數據,監控經銷商的銷售價格,以保證所有銷售終端都嚴格執行控銷價格。
經過一系列的操作,“金毓婷”和“毓婷”兩款產品獲得可觀的經濟回報。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紫竹醫藥經營有限公司2020年銷售額是6.32億元。
有意思的是,北京市場監管部門開出罰單后,紫竹醫藥并不認同。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紫竹醫藥提出申辯意見稱:其價格管控行為不存在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實。而且在調查過程中,紫竹藥業積極進行整改。
不過,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紫竹醫藥未能證明所達成的協議屬于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五條的情形,也未能證明達成的協議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最終紫竹醫藥提出的申辯意見不能成立,不予采納。紫竹醫藥如果還不服,可以在一定時限內申請行政復議。
近年來屢次出現因為控銷而被行政反壟斷處罰的案例,尤其是部分獨家品種、明星產品。有分析人士指出:“盡管對渠道的價格維護是藥企的常規操作,但如果限制了市場競爭,直接或間接提高了相關產品價格,必然會有壟斷市場的嫌疑。”
從幾起公開披露的案件來看,企業是否處于強勢地位、產品是否暢銷、固定和限定商品轉售價格事實存在、排除并限制產品價格競爭,是主管部門判定壟斷市場行為的關鍵。
傳統的“控銷”模式的確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藥品價格,但在市場洪流面前這只能是涸澤而漁的做法。主動擁抱變革,提升產品質量和技術含量,用更好的產品去吸引消費者和患者,才是藥企應該做的事情。
藥品控銷的路只會越走越窄。
撰稿|小米
編輯|江蕓 賈亭
運營 | 廿十三
插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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