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金融法院如何從無到有

導讀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該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從設立到揭牌,再到案件管轄...

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該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從設立到揭牌,再到案件管轄的司法解釋出臺,經歷了怎樣的過程?上游新聞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一起來看看吧!

成渝金融法院是我國第一家跨省級行政區域設立的金融專門法院,也是我國第三家金融法院,受成渝金融法院管轄的基層法院超過150個。

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答記者問。該負責人表示,設立成渝金融法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對服務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完善中國特色金融司法體系,維護金融安全,提升我國金融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水平,促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立足“兩地一個金融法院”的定位,確保成渝金融法院對重慶市以及四川省屬于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范圍內的金融案件要做到“應管盡管”,確保兩地金融案件裁判尺度的統一,確保成渝金融法院更好服務保障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設。

據了解,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關于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2022年9月28日,成渝金融法院正式揭牌,成渝金融法院設在重慶,在成都設辦公區。2022年12月12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命何東寧同志為成渝金融法院院長,會議還任命了一批成渝金融法院審判庭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

上游新聞記者 徐勤

編輯:鄧晞

責編:吳忠蘭

審核: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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