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甘肅公安政府公務平臺,甘肅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為更好地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獲得政務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甘肅省政務公開規定精神,特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權利人可以在甘肅公安網上查閱,也可以到省政府門戶網站查閱該目錄。
(一)公開范圍
1.省公安廳主要職能。
2.省公安廳領導介紹。
3.省公安廳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4.省公安廳有關執法依據及規范性文件。
5.省公安廳工作動態及有關工作執行情況。
6.省公安廳主要工作數據。
7.有關政務公開工作制度規定。
8.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形式
省公安廳主要在甘肅公安網主動公開政務信息,同時,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中心及有關新聞媒體或以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省公安廳將在信息生成后及時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于信息生成后15日。除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政務公開、機構職能、領導介紹、行政許可事項、公共服務指南、行政事業性收費、技術標準等信息外,網上公開信息保留1年。超過保留時效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可到省公安廳檔案館查詢。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范圍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甘肅省政務公開規定要求,但未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申請公開。
(二)公開程序
1.申請提出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甘肅省公安廳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甘肅公安網上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甘肅公安網上下載電子版《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受理機構電子信箱即可。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省公安廳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時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省公安廳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到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或受理機構辦公地點當面提出申請。本單位受理機構應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3.申請處理
(1)審查。
①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3)答復。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當場登記。除可以當場提供或者答復的外,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審查,根據下列情形,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答復,并將公開形式告知申請人。
●屬于應當公開的,制作公開告知書,公開決定書應注明公開時間、公開場所、公開方式。延長公開期限的,應說明延長的理由。
●屬于不予公開的,制作不予公開告知書并說明理由和途徑,申請人有異議的,可向有關監督機關反映。
●屬于部分公開的,制作部分公開告知書,說明部分公開的理由和途徑,并載明部分公開的方式和時間。
●屬于主動公開且已經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應當指引告知申請人。
●屬于應當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政務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并指引告知申請人。
●申請的政務信息不屬于被申請機關掌握范圍的,應協助將申請轉遞相關受理機關,同時告知申請人轉遞情況和聯系方式。
●申請公開的政務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申請公開的信息難以確定是否屬于公開范圍的,或因信息資料處理等客觀原因及其他正當理由在規定的期限內確實難以作出答復的,經省公安廳信息公開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可以將期限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但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4.受理機構
本單位自2009年3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務信息公開申請。
受理機構;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公安廳服務窗口。
辦公地址:蘭州市中央廣場一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聯系電話:0931-46094324609476
郵政編碼:730000。
三、不予公開的政務信息
(一)涉及黨和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的;
(二)涉及商業秘密或公開后可能導致商業秘密泄露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或公開后可能導致個人隱私權受到侵害的;
(四)正在調查、處理過程中的事項,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五)與執法活動有關,公開后可能影響公正執法或危及個人人身安全的;
(六)公開后可能造成負面社會影響,危及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附件:1.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