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有哪幾類(以及解決哪些問題)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官司有哪幾類,以及解決哪些問題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第一類是刑事...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官司有哪幾類,以及解決哪些問題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第一類是刑事官司。刑事官司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查明案件事實,確定被告人有無罪責和罪責大小,并決定是否對被告人處以刑罰和處以什么樣刑罰的活動。刑事官司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刑事責任問題,包括被告人有無刑事責任,應否對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解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問題,司法機關通過偵查調查活動,查明和確認被告人是否實施了違法行為,其違法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么犯罪,存在哪些依法應當或可以從重、加重處罰或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

第二類是民事、經濟官司。民事、經濟官司,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的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解決當事人之間民事、經濟權益糾紛的活動。在日常的生活、生產和經營活動中,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企、事業單位之間,企、事業單位與企、事業之間難免發生民事、經濟權益糾紛。通過法院的審判活動解決這種權益糾紛,便是民事、經濟官司的核心問題。經濟官司是從民事官司中獨立出來的一種官司。經濟官司一般指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單位與單位或單位與個人之間經濟權益糾紛的官司,而狹義的民事官司一般指解決公民與公民、公民與單位之間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的人身關系糾紛和財產關系糾紛及其他非財產關系糾紛。但民事官司和經濟官司適用的都是民事訴訟程序,所以屬于同一類官司。

第三類官司是行政官司。行政官司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解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的行政爭議的活動。行政官司解決的核心問題,是行政機關針對某一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是否具有合法性。這種官司的一個顯著特征是,被告總是某一級政府或政府中的某一行政機關。

被告不請律師如何打官司的解決方法是什么

1、選擇管轄法院

要通過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首先要搞清楚該案件歸哪個法院管轄。

一般來說,我國民事訴訟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則一般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在級別上,普通案件一般由基層法院(也就是區縣級法院)管轄。

2、確定訴訟請求

在明確了管轄法院以后,就必須弄明白原告想讓人民法院支持自己什么樣的請求,就必須弄明白自己想要提出的主張是什么。

人民法院只有弄清楚原告想要維護的是什么權利,具體有什么樣的要求,才可能考慮你所提出的主張從法律上能不能得到支持。

這個問題至關重要,往往決定了你所提出的訴訟主張能不能實現。通俗地講,也就是說決定了你能不能勝訴。

所以一定要認真考慮清楚,并且要提的具體、明確。

3、寫好訴狀

在明確了以上問題之后,原告要做的便是如何寫出一份高質量的起訴狀。

起訴狀是民事訴訟不可或缺的法律文書,是引起訴訟開始的引線,也是原告訴訟主張的載體。起訴狀質量的高低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案件的最終結果,這就是為什么很多律師代書一份訴狀動輒收費數百上千元代書費的原因。在起訴狀中寫什么,不寫什么,從哪個角度切入,如何確定訴訟請求,如何陳述事實,要附隨哪些證據等等,都有著較強的技巧。

4、取得一定證據

有了訴狀之后,可以去法院立案了。至于如何立案,現在講究司法便民。根據法官的要求提交立案所需的材料即可立案。

問題的關鍵是立案后,必須著手搜集、獲取支持關鍵訴訟請求的證據。這是決定整個訴訟結果的決定因素。

常言道,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空談。法官眼里沒有事實,只有證據。

這都說明了證據在一個案件中的決定性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原告搜集證據必須緊緊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進行,并根據法官的要求依法出示或提交。

5、在法官指導下出庭參加訴訟

案件經過立案進入司法程序后,就好比一件工業產品進入生產流水線一樣。

法院必須最終給原告交付一件成品-判決書(裁定書),這就是原告要得到的結果。

至于其中的過程,原告完全可以根據法官的要求進行,有不明白的問題可以向法官詢問如何進行,法官主導著訴訟進行的具體程序,法官有闡明有關訴訟程序問題的義務,當事人只需按法官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

6、等待判決結果

開完庭以后,原告只需等待法院的裁判結果。有了結果之后,法院會依法向當事人雙方送達及告知有關結果和事項。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