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7日消息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推動民間投資項目加快實施、引導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鼓勵民間投資以多種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加強民間投資融資支持、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等六個方面提出意見。
其中,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方面,《意見》提出,支持民間投資參與102項重大工程等項目建設。根據“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國家重大戰略等明確的重點建設任務,選擇具備一定收益水平、條件相對成熟的項目,多種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已確定的交通、水利等項目要加快推進,在招投標中對民間投資一視同仁。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碼頭及相關站場、服務設施建設。鼓勵民間投資以城市基礎設施等為重點,通過綜合開發模式參與重點項目建設,提高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鼓勵民營企業加大太陽能發電、風電、生物質發電、儲能等節能降碳領域投資力度。鼓勵民間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積極采取以工代賑方式擴大就業容量。
鼓勵民間投資以多種方式盤活存量資產方面,《意見》指出,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參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在發行基礎設施REITs時,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加快推出民間投資具體項目,形成示范效應,增強民營企業參與信心。積極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提升民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積極性,拿出優質項目參與試點,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實現輕資產運營,增強再投資能力。
《意見》稱,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鼓勵民間資本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通過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戰略投資人和專業運營管理方等,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對長期閑置但具有潛在開發利用價值的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和閑置土地等資產,可采取資產升級改造與定位轉型等方式,充分挖掘資產價值,吸引民間投資參與。
加強民間投資融資支持方面,《意見》提出,加大對民間投資項目融資的政策支持。加強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應用,引導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精準信用畫像,客觀合理判斷企業風險。建立和完善社會資本投融資合作對接機制,通過項目對接會等多種方式,搭建有利于民間投資項目與金融機構溝通銜接的平臺。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按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民間投資項目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擴大民營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
《意見》指出,引導金融機構積極支持民間投資項目。推動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積極采用續貸、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對民間投資項目予以支持,避免因抽貸、斷貸影響項目正常建設。完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機制,加大對民營企業發債融資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對民營企業貸款利率水平和與融資相關的費用支出,加大對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交易費用能免盡免。
《意見》強調,支持民營企業創新融資方式。鼓勵國有企業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并購重組等方式,與民營企業進行股權融合、戰略合作、資源整合,投資新的重點領域項目。支持民間資本發展創業投資,加大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