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12年前閨蜜母親的一句嘲諷,余某因此記恨在心伺機報復,通過“女扮男裝”,假扮成了閨蜜單戀卻始終見不了面的新聞主播,并借此詐騙閨蜜財物近200萬元。近日,普陀警方在接報一起糾紛警情時偵辦了這樣一起“女扮男裝”的詐騙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月20日,普陀公安分局白麗路派出所接報了一起發生在白麗路某小區內的糾紛警情。發生糾紛的雙方是從小一起長大,曾居住在樓上樓下的一對閨蜜余某和吳某。吳某表示多年來余某一直假扮某知名新聞主播與其網戀,并以虛假男友的身份多次向自己索要錢款,累計金額近200萬元。余某對此也不予否認,承認自己騙了錢。為進一步查清事情的真相,民警傳喚余某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普陀公安分局白麗路派出所民警王微介紹:“據被害人提供的信息被騙金額總共在200萬元左右,這些金額用來給虛擬主播購買生活用品、旅游、名牌首飾之類的東西,有些錢款不是給虛擬主播購買東西,而是給嫌疑人購買東西,被害人從來沒有對嫌疑人提供的信息抱有任何懷疑、言聽計從。”
原來,余某與吳某曾是多年的鄰居,雙方父母也是熟悉的朋友,2009年4月,余某在吳某家做客時,吳某的母親讓其為女兒介紹對象。于是,余某謊稱某知名新聞主播是自己男友的好友,可以介紹給吳某認識。在電視熒屏上一眼相中后,吳某便在余某的介紹下與主播互留聯系方式,開始了網戀。被害人吳某表示:“她讓我看一下新聞,說我如果覺得滿意,她就幫我跟(新聞主播)說一下 互相留下手機號,然后開始有溝通聊天這樣。”
其實,吳某網戀的新聞主播是由余某扮演的,其目的就是為了拖住吳小姐阻止其收獲現實中的愛情。原來,吳某的媽媽曾在閑聊時嘲諷過余某的家庭條件,讓余某一直懷恨在心、無法釋懷,正巧看吳媽媽催婚心切,便動起了報復的想法。嫌疑人余某說:“她媽媽當時說你們家那么小那么窮,以后誰要(娶你)啊,(你)這樣的人以后沒人要的。然后她們家買了房子之后,她媽媽還說我們家有小房間了怎么怎么的,因為我們家是買不起的。“
2009年至2018年,吳某與“主播男友”從短信聊到QQ,再到后來的微信聊天,兩人未曾謀面。每當吳某提出,“主播男友”都以不想公開戀情等理由搪塞。為此,余某也總是充當中間人安撫吳某的情緒,讓吳某覺得“主播男友”也深愛著自己。2018年,一場突如其來的重病讓余某的經濟陷入拮據。仗著吳某對“主播男友”的信任,余某開始以“主播男友”的身份向吳某借錢,并要求其通過余某轉賬,以此來騙取自己的醫療費。結果,吳某真的言聽計從,按照男友要求將錢逐一轉賬給余某。
被害人吳某:“(主播男友)說余某(老公)提出離婚,(余某)不肯,我們這里要做點什么事情不要讓這個情況發生,然后我們就因此一點一點,從2018年開始有經濟往來了。”
余某病情穩定后,又如法炮制,多次向吳某索要錢款財物,事發時,欲壑難填的余某不僅掏空了吳某的全部積蓄,還欠下了幾十萬外債。11月20日,負債累累的吳某上門找到余某,想通過其找到“主播男友”討要說法。眼見無力繼續隱瞞的余某,最終向吳某坦白了一切真相。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詹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