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怎樣的“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才算成功?COP15主席、生態環境部部長這樣說

導讀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當地時間12月13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第二階段會議在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新聞發...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當地時間12月13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第二階段會議在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新聞發布會。對于達成怎樣的“2020后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才算成功這個問題,COP15主席、中國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表示,希望本次大會達成的所有目標和承諾,是各方能夠接受的,能夠經得起時間的檢驗的。

“什么樣的框架才能被視作成功,我認為不僅要看我們談成了多少,關鍵要看我們今后能實現多少,這兩方面我們都得考慮”。黃潤秋指出,這樣在2030年進行盤點的時候,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能切身感覺到目標和承諾都已實現。這樣的目標和承諾才能算作是真正的成功。

黃潤秋表示,要實現這一點,關鍵在于兼顧“框架”的雄心和務實平衡,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能否建立與“框架”目標相適應的資源調動體系,包括資金、技術、能力等方面的資源;二是能否確保“框架”得到有效執行,包括規劃、報告、國別審查、全球審查、廣泛參與及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支持等6方面要素。未來兩年中方將繼續發揮主席國領導力,在執行機制方面發揮表率作用。三是能否調動廣大締約方和利益攸關方全面參與,平衡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

他指出,只有滿足這些方面,才能遏制并扭轉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嚴峻形勢,走上通往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好未來。

COP15中國宣傳海報。圖片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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