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關鍵詞|如何理解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

導讀【編者按】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是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

【編者按】

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是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總書記提出了一系列新觀點、新論斷、新表述、新要求,是學習、研究、傳播、普及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內容。

繼全國兩會關鍵詞、新中國成立70周年關鍵詞、“四史”關鍵詞、“百年共產黨人精神譜系”關鍵詞、“新時代治國理政小常識與大道理”關鍵詞專欄之后,澎湃新聞聯合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上海市政治學會開啟“黨的二十大”關鍵詞專欄,聚焦黨的二十大報告中的新表述、新觀點撰寫文章,傳播和普及大會精神。

這一期的關鍵詞是:全過程人民民主。

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市民議事廳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設立的首批基層立法點之一,也是總書記全過程人民民主首提地。2019年,他在這里考察工作時強調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此后,他在講話中、報告中多次提及并表述為“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在2021年10月13日召開的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總書記明確提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作了論述。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的民主》白皮書,從“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具有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廣泛真實管用的民主”、“豐富人類政治文明形態”等方面,對中國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主張作了系統性闡釋。

總書記創造性地提出的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一個總括性、綱領性、規范性命題。其之所以“重大”,是因為它是總書記關于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規律認識的思想主旨,也是對黨領導人民探索社會主義民主的豐富實踐與成功經驗的集中表達,更是指導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實踐要求。

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最大特征在于“全過程”

按照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社會主義理應建立比資本主義更為高級的民主。鄧小平就曾指出,“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但是,現實社會主義制度都是在經濟社會條件相對落后的國家建立起來的,并經歷了比較艱辛曲折的探索,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上遭遇了挫折。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不斷探索、積極推進政治建設,成功開辟并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為實現最廣泛的人民民主確立了正確方向。該道路最根本的是“三者有機統一”,即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關鍵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與現代國家民主政治建構有著相同之處,都是在與政黨政治、法治政治關系中有序有效展開的;也有中國特色,關鍵在于共產黨不同于西方政黨,是一個領導人民長期執政的使命型政黨,對民主發展有著更高更遠更根本的要求。

進入新時代,總書記立足新的歷史方位,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作了系統思考、深入探索,適應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等“全面”戰略要求,提出并全面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但民主又是歷史的、具體的、發展的,各國民主道路不同,民主形態各異,實現形式豐富多樣。在比較意義上,全過程人民民主展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屬性,是中國民主有別于“西式民主”決定性、根本性的標識,其最突出特征就在于,它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

全鏈條,主要是就民主過程而言的。我國的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參與實踐,主要為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所謂全鏈條,就是指這五種民主形式、渠道的貫通互動,形成了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民主過程,具有時間上的連續性、內容上的整體性、運行上的協同性、人民參與上的廣泛性和持續性。由此,可以更好理解總書記提出要從“四個要看、更要看”來評價一個國家是否真正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認識:“要看人民有沒有投票權,更要看人民有沒有廣泛參與權;要看人民在選舉過程中得到了什么口頭許諾,更要看選舉后這些承諾實現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規定了什么樣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規則,更要看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執行;要看權力運行規則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權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監督和制約。”他特別強調,那種只是在選舉中喚起人民,選舉后就休眠、被冷落的“一次性”民主,“是形式主義的”,“不是真正的民主”。

全方位,主要是就民主結構而言的。在政治結構上,這是指堅持“三者有機統一”,它們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實踐,也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是堅持黨的本質屬性、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這樣將民主發展道路與黨的奮斗歷史、初心使命、宗旨意識等聯系在一起,將歷史與現實、未來關聯起來,揭示了“黨的領導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的民主意義。在制度結構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形成了一套全面、廣泛、有機銜接并能夠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主要為黨的領導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黨和國家監督制度、行政制度、統一戰線制度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適應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不斷堅持和完善發展。這與總書記提出的判定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的“八個能否”標準具有內涵一致性,也即,“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

全覆蓋,主要是就民主功能而言的。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貫徹到了國家、社會和人民生活的各領域、各方面,其功能意義是全覆蓋的。主要表現:人民意愿的充分表達與有效實現,是廣泛持續的參與及參與深度、廣度的不斷拓展,參與形式和渠道不斷豐富暢通,是人民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不斷得到保障;與國家治理有效結合,不斷推動國家治理效能、治理現代化水平提升,實現了黨的主張、人民意愿和國家意志的統一,實現了權威、活力與秩序的協同,耦合形成了強大力量;還表現為推進社會整合、實現社會團結等。

更好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比如,截至2022年8月,虹橋街道立法點完成了全國人大68部法律草案的意見征集工作,上報建議1500余條,其中112條建議已被采納;完成了上海市人大30部地方性法規草案的意見征集工作,上報建議402條,其中23條已被采納。基層立法點開門立法,將“民心”與“民主”連接起來,擴大社會各方面有序參與立法的范圍和途徑,生動詮釋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發展的圖景。這也說明,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具有優勢和生命力的,因此我們要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

當然,堅定制度自信不是自視清高、自我滿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堅定制度自信和不斷改革創新統一起來,在堅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礎上,不斷推進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完善和發展。客觀情況是,“我們的民主法治建設同擴大人民民主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體制、機制、程序、規范以及具體運行上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發揮人民創造精神方面也還存在一些不足,必須繼續加以完善。”而且,“與現代化建設的新要求、與人民對民主的新期待相比,中國的民主還需要不斷發展完善。”顯然,堅定制度自信與推動治理改革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要求不斷革除體制機制弊端,讓民主制度更成熟、持久、定型。

也正因此,我們要堅持守正創新,適應時代發展全面深化改革,“要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具體來說,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要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統籌推進各領域、全方位協商,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要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等。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黨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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