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結婚的法律條件,結婚有哪些法定條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據了解,...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結婚的法律條件,結婚有哪些法定條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據了解,彭茗曾經是一名軍人,退伍后在南昌鐵路局南昌客運段工作,目前擔任動車列車長。劉威和彭茗結緣于一年前的一次婚禮,彭茗是新娘伴娘,而劉威是新郎親友,在婚禮上,劉威在6位伴娘中對彭茗一見鐘情。
直到旅客散盡,劉威才走到彭茗面前,掏出一本精致的相冊,向彭茗一頁一頁展示,此時,彭茗才明白過來這是劉威給他制造的情人節驚喜,彭茗雙手捂面喜極而泣。作為一名列車長,彭茗常年奔波在鐵路線上,對于女友的工作,劉威很是理解,他表示會支持她,并用一生的愛去陪伴她。
結婚的法定條件
一、積極條件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二、消極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民法典只進行了原則規定,沒有具體列舉。母嬰保健法規定,男女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鑒定證明。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類疾病的檢查。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間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采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扎手術后不生育的,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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