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教而不育謂之術,教而育之謂之道!聊身邊教育,分享育人之道)
對于“有償補課”,相關部門查了很多年,但是“有償補課”消失了嗎?大家都知道答案。
在一些地方,“有償補課”不僅沒有消失,收費還越來越高,有愈演愈烈之勢。
教育部已經發布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規定,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禁止補課令”,新規將于2023年10月15日執行!
有人看到這樣的消息后稱,“有償補課年年查,不還是老樣子,該補的難道不還是在補嗎?做做樣子罷了,千萬別當真!”
也有網友認為,以前可能只是做做樣子,大家不以為然就算了,但是這一次,絕對是“狼來了”!不僅校外輔導機構不能違規補課,隱蔽性較強的“一對一”“一對多”也是嚴查的對象,哪怕是退休教師,也是不能參加“有償補課”的。某地8家校外輔導被查處,其實這只是“前菜”,嚴查有償補課的“暴風雨”即將來臨!
某地8家校外輔導機構被查,全部是因為學科類培訓!詳細查看這8家校外輔導機構被查處的原因,大致為以下幾類:
1、無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從業人員無資格證,屬于“黑機構”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2、有證的正規校外輔導機構,以開展音樂、美術、舞蹈等藝術培訓為名,實則開展學科類培訓,屬于“掛羊頭,賣狗肉”;
3、非在職教師,在家辦班,進行學科類培訓;
4、“無證黑機構”開展較為隱蔽的“一對一”“一對二”“幼小銜接”“全天學習托管”等名義舉辦各類培訓班,實則全部為學科類培訓。
在沒有執行教育部發布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規定之前,查處的所有學科類培訓,都是違規。
2023年10月15日之后,不管是有證校外培訓機構,還是黑機構,不管是線上、線下,還是“一對一”“一對多”,不管是否有教師資格證,只要是進行學科類培訓,一律屬于違法行為!
以前可能只是做個樣子,但是這次卻是“玩真的”!
“雙減”政策出臺后,“送走”了很多校外輔導機構,但是也有一些機構轉為線上,或以藝術類培訓之名,實則進行學科類培訓之實,更有個別膽大的在職教師仍然在開展“一對一”的學科類培訓,這是事實。
不過,所有這些終將成為歷史!
《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對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經審批有償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的行為,即個人或黑機構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的情形,例如“轉線上”“轉地下”“換馬甲”等隱形變異行為,規定了警告直至10萬元以下罰款的法律責任。
對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的行為,即構成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責令停止舉辦、退還所收費用,并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校外培訓機構擅自組織面向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的社會性競賽活動的,責令改正,退還所收費用,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學科是不是正規輔導機構,都不能進行學科類培訓,較為隱蔽的“地下”“線上”“一對一”“一對多”都是不允許的。
對中小學在職教師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字少事大,至于從重處罰到什么程度,大家拭目以待。
“一對一”“一對多”的學科類輔導較為隱蔽,確實不好查實,但是大家一定要相信國家的決心!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就《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答記者問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舉報方式,如果大家發現有人進行學科類培訓,可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教育部官網、“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及各地開通的監督舉報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舉報方式多樣化,直通教育部!
沒有很好的舉報方式之前,可能會難以查實,但是如此便捷的舉報途徑,你說隱蔽的學科類培訓還有生存空間嗎?
有網友認為,沒有任何法律規定退休教師不可以進行“有償補課”,其實這也是錯誤的!
《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規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都不能進行學科類培訓,難道退休教師不是自然人嗎?不管有“有償補課”,還是“無償補課”,凡是補課,其實都是在加重學生課業負擔,這一點大家要清楚。
所有這一切的目的,都是為了讓教育回歸校園,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同時,減少家庭教育經濟支出,只要能嚴格執行,大家都不參加校外輔導,對于中小學生及家長來說,絕對是好事。
8家校外輔導機構被查處,這只是“前菜”,嚴查學科類培訓的“暴風雨”即將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