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反思科普的傲慢:提倡科學方法重于任何具體知識

導讀最近幾年,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人的“科學素養”問題屢屢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不少美國人至今相信“地平說”“神創論”及各種陰謀論(如“登...

最近幾年,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人的“科學素養”問題屢屢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不少美國人至今相信“地平說”“神創論”及各種陰謀論(如“登月騙局”)與神秘主義(如“通靈術”),甚至還成立了相關協會。一些人在嘲笑之余,也不時重彈“需要科普”的老調。但其實,“科普”并沒有輿論場喧騰得那么“刻不容緩”,也并不是一件天然“正確”的事。

“科普”在中文里既是名詞也是動詞,帶有一種居高臨下、必欲為之的色彩;無論就理論淵源還是現實演變而言,“科普”都與19世紀中葉以降盛行的“科學主義”(scientism)與“實證主義”(positivism)密不可分,與法國哲學家孔德的那句“從科學中產生預見,從預見中產生行動”互為表里。科普肩負著掃除愚昧、開啟民智、服務社會、增進福祉的各項重任,作為動詞使用還可以天然賦予說話者一種權威感。

然而,英文里的popularization of science是一個偏中性的詞匯,這多少可以解釋為什么美國仍然有人相信地球是平的。如果“科普”與固有的宗教信仰、傳統習慣、生活方式相抵觸的時候,部分美國人寧愿遵循已有的經驗與認知,并不在乎外界的苦口婆心乃至譏諷嘲笑。

科普之“普”,已經預設了“要讓每一個人了解科學常識”的理念,但在實際操作上科普人士恐怕永遠也無法做到不落一人的境界,就像孔子所說的,“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不但如此,“科普”在價值序列里也未必就一定天然位于上游地位,尤其是“科普”與其他價值產生沖突的時候,因為那些(看起來)“對”(correct)/“真”(true)的事情,未必就一定“好”(right)。

不少美國人認為,接受科普與否屬于個人自由范疇,他人無權告訴我什么是對的,什么又是不對的。事實也確實如此。“非科學”(non-science)不等于“反科學”(anti-science),如果一個人愿意始終相信自己的“非科學”抑或“反科學”理念,只要他的生活與言行沒有傷害別人,只要他為自己的言思學行負責、沒有產生明顯負外部性的話,任何他人或是組織無權強迫其接受“科普”。套用一句網絡熟語,“放下助人情結,尊重他人命運”。

而且,“科學主義”未必等于“科學方法”,而且“科學”與“科普”的解釋權與話語權終究掌握在有血有肉的人手里,本身就無法擺脫利益集團的影響。他們推崇的科學理論,也往往在未及證實或是證偽的情況下就形成公共政策,左右億萬大眾的生活。

遺憾的是,像是“環保減排”“反核”“有機農業”這些近年來在西方甚囂塵上的公共政策,隱隱然已經在強勢的“科學主義”保駕護航下成為不容置喙的圣經,本身在多少違背科學方法(科學的精神是懷疑)的情況下,還結結實實地給不少國家帶來了災難。最近,因為“有機農業實驗”而民窮財盡的斯里蘭卡就是一例。

社會的價值不是唯一的,在科學之外尚有個人自由、私有產權等實打實的價值,以科學與科普的名義干涉這些價值顯然是荒謬的,也難以施行(比如禁酒令)。

“科普”是一個有待精確定義的概念,因為“科普”在提及“科學”的時候,其實已經涵蓋了“科學”這個名詞下的無數分支與定義。“科學方法”與“科學主義”不是一回事(科學方法是一種思維方式,而科學主義則是一種信仰)。“科學”與“科學家”也不能一概而論(科學家未必一定科學)。作為科學皇冠的數學與理論物理,與其他科學門類之間也存在價值序列上的落差。

鮮為人知的是,“科學”(science)最早的嚴復譯名是“格致”或者“格致學”,其實這個舊譯倒是更接近科學的本義,或者說更看重“科學”對于每個個體的獨特價值:科學不是某一個專業或職業,而是堅守系統化的思維方式,在測試和觀察的基礎上構建知識、解釋宇宙。一個科學家應該具備的素質不是爭訟思維而是實驗室思維,以健康的懷疑、遲緩的判斷與規范的想象指導自身工作。

從這個角度而言,格了七天七夜竹子的王陽明與算錯經線也要遠航探索“印度”的哥倫布固然是我們今天“科普”的對象,但他們愿意嘗試勇于探索的精神與實踐顯然是可貴的科學方法。主動接受科普、強行科普他人或者鼓吹科學主義,顯然不如提倡科學方法、鼓勵自由探索對科學進步的貢獻更大。別忘了,哪怕是“偽科學”(pseudo-science)也可以憑借“科普”的名義大行于世,而那些初露苗頭的科學發現慘遭“科普”的往事也不在少數。

與其迷戀科學主義,不如相信科學方法;與其沉溺“科普”,不如推崇“格致”。

(作者系媒體人、譯者)

? (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王兢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