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憐啊……
據韓媒報道,本月21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第12民事部對韓國男子組合JBJ95兩名成員以經紀公司Star Road娛樂為對象提出的“專屬合約效力不存在確認訴訟”,以及Star Road娛樂以JBJ95兩名成員為對象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兩項訴訟案進行了宣判。
法院判決,JBJ95兩名成員——金相均、高田健太與經紀公司Star Road娛樂之間違反專屬合約的主要責任在于兩名成員。
法院判定JBJ95和Star Road娛樂之間簽訂的專屬合約效力已經不存在,但是,成員金相均需支付Star Road娛樂2.2億韓元,成員田健太需支付Star Road娛樂6.65億韓元的損失賠償。
并且,金相均和高田健太需承擔此次訴訟費用(原訴、反訴合計)的70%,剩余30%由Star Road娛樂承擔。
2017年,金相均和高田健太參加了Mnet選秀節目《produce101》第二季。被淘汰后兩人與盧太鉉、權玄彬、金龍國、金東漢等高人氣成員共同組成了限定男子組合JBJ,進行了為期7個月的活動。
JBJ解散后,金相均和高田健太又于2018年10月以男子組合JBJ95成員的身份再次成團。
作為JBJ95活動期間,金相均和高田健太共回歸過四次,還舉辦了演唱會、FanMeeting等活動,不過后來受到疫情等相關情況的影響活動中斷。
去年3月,JBJ95以經紀公司未全部履行支持演藝活動義務和結算義務為由,對Star Road娛樂提出了專屬合約效力不存在確認訴訟。隨即,Star Road娛樂提出反訴, 并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韓媒24日下午獲得的判決文書顯示,法院認為:“僅憑原告(JBJ95)提出的證據,還不足以認定被告(Star Road娛樂)違反支持演藝活動義務的程度已經達到了無法履行合約目的的程度,因此原告的這一部分主張是沒有理由的。”
法院接著表示:“被告公司是僅有4名員工、資本僅有7500萬韓元的小型娛樂公司,原告也是在認識到這一點或能夠認識到這一點的情況下與被告簽約的,也就是說,原告是在能充分意識到小型經紀公司會因為突然的財政困難而遭遇經營困難的情況下與被告簽約的。”
“被告的財政情況在2020年突然惡化,但當時因為突然的疫情導致公演變得困難,娛樂產業整體上處于極度困難的時期,因此不能斷定被告不誠實履行義務。2020年下半年之后,被告沒有像以前一樣支持演藝活動是事實,但綜合來看,僅憑這些情況很難認為被告未履行合約上的支持演藝活動義務。”
法院認為,Star Road娛樂并沒有停止支持JBJ95的演藝活動,也并沒有放任成員們不管,他們已經進行了努力。
原因是去年3月Star Road娛樂簽訂了線上公演的相關合約,還聯系了贊助公演相關費用的企業,去年4月,公司還準備了線上演唱會。如果這些策劃的公演和演唱會能如期舉行的話,就能夠自然而然地實現對JBJ95的宣傳和廣告。但是,JBJ95拒絕了這些。
公司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為JBJ95的活動聘請了外部經紀人,但JBJ95對外部經紀人表示拒絕,因此公司提出讓代表和室長親自陪同進行活動;財政困難開始之前,公司還為JBJ95負擔了造型化妝、皮膚美容室、體力鍛煉設施的費用。
總結來說,就是公司也想支持JBJ95進行活動并為之做出了努力,但是JBJ95并不配合。
呃,雖然聽起來公司好像沒啥錯的樣子,但是判決結果要賠償2億+6億,這對于根本沒活動多久的金相均和高田健太來說也太多了吧。
尤其是日本籍的高田健太,他2015年來到韓國,至今在韓務工了7年,沒想到最終負債6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