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投票韓國能為何臺灣不能?蔡當局官員振振有詞:于法無據

導讀 據臺媒報道 “九合一”選舉倒數1個月,確診者投票問題引發關注,臺當局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確診對象隔離滿7日后,快篩陰性可提前解...

據臺媒報道 “九合一”選舉倒數1個月,確診者投票問題引發關注,臺當局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確診對象隔離滿7日后,快篩陰性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外界關心除了縮短檢疫天數,是否可比照日韓采用通訊投票或特赦投票所? 臺灣“中選會”今(26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說明,臺灣法規對于不在籍投票制度尚未有明確規范,因此不在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于法無據。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指出,日本、韓國實施確診者投票,是因為采行通訊投票、特設投票所等各式投票方式,且有法律依據,與臺灣不同。

臺灣依“選罷法”規定,選舉人除了另有規定外,應于戶籍地投票所投票,現行的另有規定安排的,只有投票所工作人員,可以在工作地投票所投,其余都需在戶籍地投票,因此規定對于不在籍投票制度尚乏規范,包含通訊投票、不在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均于法無據。

至于大考中心得設特別考場,選舉卻無法比照辦理,陳朝建解釋,考試不受戶籍地限制,但是投票有戶籍地限制,因此大考中心可以尋覓特定場所,設特別考場為法律允許。選舉依規定,在各個村里還需要有投票所,村里有8000人、投票所有1.7萬多人,和大考中心有明顯不同。

陳朝建也提到,以韓國經驗來看,有正面評價也有檢討聲浪,韓國分流投票實際上還是成為混和投票,無法區分確診與非確診投票,甚至出現選務之亂,導致韓國選委會委員長因此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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