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什么是小型微利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什么是小型微利企業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我們單位是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請問在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可以享受哪些優惠?
答:
(1)《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33號)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4號)規定,2011年繼續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規定,為了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例1:A企業屬于工業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稅款所屬年度2010-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見表一。
該企業每年均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可享受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額、實際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額見表一。(見表一)
例2:B企業屬于其他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2012年度從業人數80人,資產總額10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28萬元。
該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2012年度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額14000元(28萬×5%),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56000元(28萬×25%-28萬×5%)。
三、我們單位2012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請問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77號)規定,國稅發[2008]30號文件第三條第二款所稱“特定納稅人”包括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一項或幾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包括僅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免稅收入優惠政策的企業)。因此,核定征收企業不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四、我們單位還有以前年度未彌補完的虧損,請問在計算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是按彌補虧損前,還是按彌補虧損后的金額?
答:《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應納稅所得額應是彌補虧損后的金額。
五、我們單位除了聘請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外,還有接受勞務派遣用工,請問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人數需要計算入從業人數嗎?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規定,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因此,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人數需要計算入從業人數。
六、我們單位是工業企業,年末從業人數為88人,請問我們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的條件?
答:不一定符合條件。從業人數并不是指年末從業人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規定,從業人數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例3:C企業屬于工業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2012年每月月初、月末的從業人數見表二。盡管C企業年末從業人數為110人,但全年月平均值95.83人,因此符合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見表二)
七、我們單位屬于其他企業,資產總額年末余額800萬元,請問我們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條件?
答:不一定符合條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51號)規定,“資產總額”按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年平均值=(年初值+年末值)÷2
“資產總額”數據來源于企業《資產負債表》的“資產合計數”。
例4:D企業屬于其他企業,2012年初、年末資產總額見表三。盡管D企業年末資產總額為900萬元,但資產總額年平均值為1450萬元,因此不符合其他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見表三)
八、我們單位從事的經營業務既有工業,又有運輸、出租等其他業務,如何確定“所屬行業”是工業企業還是其他企業?
答:對納稅人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根據主營項目確定所屬行業。主營項目應為納稅人所有經營項目中,收入總額所占比重最大的項目。因此,納稅人的“所屬行業”應按當年度主營項目確定是工業企業還是其他企業。
九、我們單位各項指標均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請問如何才能享受優惠呢?
答: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按規定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免稅額直接填報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相應行次即可。
(一)年度匯算清繳申報
按以下要求依次填報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4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第45行“企業從業人數(全年平均人數)”、第46行“資產總額(全年平均數)”、第47行“所屬行業(工業企業或其他企業)”。
注意:年度申報表附表五第45~47行屬于必填項,不得為0或空白,填報要求見表四。(見表四)
當附表五第45~47行填報數據表明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時,附表五第34行應根據稅款所屬年度、主表第25行數據分析填報。填報要求見表五。(見表五)
例5:例1中的A企業近三年匯算清繳申報表填報數據見表六。(見表六)
例6:例2中的B企業2012年度匯算清繳申報表填報數據見表七。(見表七)
(二)預繳申報
對上年度匯算清繳有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的納稅人(上年度匯繳申報表附表五第34行填列金額大于0),或上年度有辦理小型微利企業備案的納稅人,本年度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可直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將預繳時可享受的減免稅額填報在預繳申報表第12行“減:減免所得稅額”累計金額欄次即可。今年預繳申報表的填報要求見表八。(見表八)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納稅年度終了后,納稅人應對當年度小型微利企業的各項指標進行核實,對當年度不符合規定條件,但已按上述填報方法計算減免企業所得稅預繳的,在匯算清繳時要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例7:例2中的B企業,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28萬元,附表五第34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有填列14000元(28萬×5%)。
2013年度各季度預繳申報表“累計金額”列次應填報數據見表九。(見表九)
例8:例2中的B企業,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28萬元,附表五第34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有填列14000元(28萬×5%)。
如果納稅人2013年第1-3季度未能按表九要求及時填報第12行,那么截止到2013年第三季度,納稅人累計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為3萬元(12萬×25%)。在2014年1月15日前進行第四季度預繳申報時,可以將當年度前三個季度未能及時享受的減免稅額6000元(12萬×5%)一次性補享受,2013年全年應減免稅額為1萬元(20萬×5%,或:6000+8萬×5%),全年累計實際應繳納企業所得稅4萬元(20萬×25%-20萬×5%)。2013年度各季度預繳申報表“累計金額”列次應填報數據見表十。(見表十)
例9:例2中的B企業,2013年度從業人數為120人,已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2013年度應納稅所得額24萬元。那么,B企業在2013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應繳納企業所得稅2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額:6萬元(24萬元×25%)
已預繳企業所得稅額:4萬元
(表九:2000+4000+18000+16000=4萬元;
或表十:5000+10000+15000+10000=4萬元)
應補繳企業所得稅額:2萬元(6萬元-4萬元;或:納稅調整增加額4萬元×25%+預繳時已申報減免所得稅額1萬元)
十、我們單位前幾年應該都是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但由于某些原因,沒有及時享受到小微優惠政策,請問可不可以補辦手續?如果可以補辦,應該如何辦理?
答:可以補辦三年(現在可以補辦稅款所屬期2010~2012年度)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辦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重新錄入電子報盤文件
網上下載電子報盤文件,錄入需補辦年度的相關數據后保存。
注意:
1.稅款所屬期2010~2011年度再減半征收標準為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而2012年度調整為6萬元,因此報盤文件版本有兩個,納稅人應根據需補辦的年度確定下載相應版本的報盤文件。
2.在重新錄入電子報盤文件數據時,請務必按要求填報附表五第45行、第46行、第47行,不得填0或空白,否則到辦稅服務廳重新申報時,將無法申報成功。
第二步:辦理需補辦年度的匯算清繳重新申報
攜帶需補辦年度的電子報盤文件(用U盤裝載)、加蓋公章的紙質年度申報表一式兩份,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機關即時受理辦結,并退回一份紙質年度申報表給納稅人留存。
注意:A類主表必選,其他有申報內容的附表一并附送,無申報內容的附表可以不附送。
第三步:辦理以前年度多繳稅款的退庫(抵繳)
重新辦理年度匯繳申報后,可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以前年度多繳稅款的退庫(抵繳),遞交資料齊全的即時受理,除完稅憑證外,其他資料原件核查后即時退回。提交資料如下:
1.《退(抵)稅款申請表》一式四份;
2.完稅憑證(稅收通用繳款書、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
3.書面申請報告(申請人簽章);
4.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重新申報的補辦年度匯算清繳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
事項辦結后,主管稅務機關通知納稅人領取《退(抵)稅款申請表》其中一聯及相關原件、資料。
退稅需經財政部門審核,對納稅人申請退稅的,經審核確認的多繳稅款將直接退回到納稅人提供的銀行賬號。
抵繳不需經財政部門審核,對納稅人申請抵繳的,經審核確認的多繳稅款可用于抵減以后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操作見第四步)
第四步:經批準的抵繳稅額用于抵減以后應繳稅款
納稅人申請以前年度多繳稅款的抵繳文書辦結后,經批準的抵繳稅額可用于抵減下一期預繳或匯算清繳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申報表填報要求如下:
1.預繳:將經批準的抵繳稅額填在預繳申報表第16行“減:以前年度多繳在本期抵繳所得稅額”累計金額列。
2.匯算清繳:將經批準的抵繳稅額填在年度申報表A類主表第41行“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額在本年抵減額”。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兩個版本的電子報盤文件、企業所得稅政策法規,納稅人可登陸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門戶網站(網址:(一)電子報盤文件、申報表查詢下載路徑: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門戶網站:辦稅服務—資料下載—涉稅表格—企業所得稅欄目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門戶網站:辦稅服務—下載專區—市局報表下載—申報類報表欄目
(二)企業所得稅政策法規查詢下載路徑: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門戶網站:辦稅服務—稅收法規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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