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的法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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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簡述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的法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來源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來源一般是在車主繳納的機動車強制責任險保費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地方政府給予一定的補助,主要是按照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繳納營業稅數額中抽取;從罰款中獲取,主要是針對那些沒有按照規定購買交強險的車主等。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二、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地方財政部門負責對同級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地方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保險公司是否按照規定及時足額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繳納救助基金實施監督檢查。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搶救費用。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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