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雙節臨近,民眾出游熱情高漲,日前,一則“680元民宿被平臺悄悄調成國慶2780”話題沖上熱搜。據浙江麗水一位民宿老板介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家680元一晚的房間在平臺上顯示價格為2780元,房東稱,因為店小,只有5~6個房間,沒必要通過競價排名宣傳,朋友互相介紹就基本住滿了,后將民宿從平臺下架。
受供求關系影響,酒店民宿商家逢假期漲價本屬于正常商業行為。但旅游平臺真的能自行介入房源調價嗎?某旅游平臺工作人員稱,入駐平臺的酒店民宿,定價權歸屬商家——酒店和民宿商家/代理會在后臺錄入產品價格,同時平臺會對相關信息保持關注,如發現異常高價資源,平臺會進行相應干預舉措。平臺會根據接入商家的訂單營業額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即使平臺自己去調整一個很高的價格,沒人住的話平臺一樣拿不到服務費。”
平臺私自調價或違反合同
山東一位民宿房東坦言,房價一般都是會按照市場行情、周邊商圈情況做定價,自行改價格,比如十一假期就會至少提前一個月調整價格,而平臺客服會不定期給建議,比如說當監測到房源近期賣得不好,會發出提示建議房東調整價格。“平臺確實可以改價,但都會提前打電話和我溝通,以我自己從業三年的經驗來看,入駐的所有平臺都不曾出現過未經溝通私自改價的情況。我們也有權拒絕調價。”
“平臺傭金比例是10%,平臺都希望低價賣出去搶別的平臺客源。超出房東原價的金額,平臺如果想多賺只會改前臺價,不會改后臺價。”有民宿商家推測,估計事件中的民宿房東設置了節日價或者遠期保護價,系統自動設置的。
記者留意到,此前在網絡上還有民宿房東分享類似的經歷稱,其掛在某旅游平臺的房源被平臺直連的民宿酒店管理PMS系統擅自改價,令其房源在五一假期期間的房價被調低,后被低價訂出,產生損失。后該PMS系統方解釋稱因系統升級出現BUG,使得其掛在旅游平臺上的房價被誤改,后該平臺對被誤改的房價進行了自動恢復。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房東與平臺之間的關系屬于《合同法》范疇,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平臺可以私自改價格,那么平臺私自調整價格可能造成違反合同的行為。房東有權要求按照合同條款履行,保持價格的穩定性。與此同時,平臺私自調高價格也可能侵犯消費者權益,涉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
民宿毀約加價屢次被罰
隨著今年旅游市場的復蘇,酒店民宿漲價話題今年一直備受關注。此前“五一民宿現漲價毀約潮”一度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部分商家出于賺快錢的心理,用種種原因推翻消費者提前預訂的訂單,并將房量空出來調整為高價再次售出。此前還曾有民宿因哄抬價格、違反價格法被罰。
天眼查App顯示,2021年1月,雷山縣西江棲山老故事客棧被黔東南州雷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處罰事由顯示,當事人在2020年國慶節前的住宿房價為168-288元,國慶節期間的實際住宿房價為368-898元。經查,國慶期間,為獲取關注,增加瀏覽量招攬客人,當事人10月1日開始在平臺發布住宿房價:普通觀景陽臺房8082元、陽臺房8892元、精致觀景標準間8982元等房價信息,上述房價信息發布5日未發生交易,無違法收入。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于4月30日公布一批查獲的消費違法案件中,東陽市一家酒店以虛假理由誤導消費者取消預訂房又加價出售,被罰沒1.13萬元。據報道,東陽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謊稱沒有房間,以虛假理由誤導消費者取消預訂房5間。消費者取消訂單后,在同一時間段,酒店又加價將上述5間房在平臺出售,至案發累計違法經營額5219.2元,違法所得1335.76元。該局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據旅游企業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由于旅游市場升溫較快,受供需關系影響,旅游產品價格確實存在波動較大的現象。平臺也持續對此現象進行監控。但從目前來看,走到年內最后一個長假,國內旅游業商家已相對適應復蘇中的市場需求,在酒店房量控制等方面較五一長假有了更充足的準備,也有了更強的復蘇預期,大多數商家的調價是根據市場需求和長期經營的目標來逐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