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小學生校內被老師撞死,家屬稱孩子被拖行兩次!校方回應

導讀原標題:武漢小學生校內被老師撞死,家屬稱孩子被拖行兩次!校方回應近日,武漢弘橋小學月湖校區一學生在校內被撞身亡引發關注。5月25日,...

原標題:武漢小學生校內被老師撞死,家屬稱孩子被拖行兩次!校方回應

近日,武漢弘橋小學月湖校區一學生在校內被撞身亡引發關注。5月25日,被撞學生譚某的小姨告訴南都記者,譚某是一名7歲的男孩,事后家屬方面曾查看現場監控,該校教師劉某駕車將譚某撞倒,“拖行約5米之后停了一下,沒有下車查看,又走了約2米才停下來。”事發地點在該校教學樓門前區域。漢陽區教育局通報稱,劉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追究責任。

楊女士稱,事發地點在教學樓門前區域。受訪者供圖

南都此前報道,5月25日,武漢漢陽區教育局通報稱,5月23日13時50分,弘橋小學月湖校區教師劉某在校內駕車將該校一年級學生譚某撞傷,后譚某送醫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5月25日,譚某小姨楊女士告訴南都記者,事后譚某大伯曾查看現場監控,當時譚某正俯身彎腰,“不知道是系鞋帶還是在干什么”。教師劉某駕車將譚某撞倒在地,“拖行約5米之后停了一下,沒有下車查看,又走了約2米才停下來。”楊女士稱,“當時孩子的頭就流了很多血。”家屬趕到醫院后,“孩子都斷氣了”。目前,譚某遺體已被送到殯儀館。

楊女士稱,事發地點在該校教學樓門前區域,“那里不是停車道,也不是行車道,就是一個孩子活動的范圍。”其稱,當時周邊還有約十幾名學生在此活動。譚某大伯與該校交涉時,“校方說那個車是從地下停車場出來的,學校有規定車不能停在(事發地點),是肇事者自己停在那里的。”

當日,楊女士和譚某母親正在弘橋小學月湖校區門外,“我姐現在很難受。”楊女士稱,譚某是一名7歲的男孩,為家中獨子,“還有兩個月該過生日了,學習成績特別好。”據其透露,劉某是該校四年級班主任老師。

南都記者注意到,據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學校安全條例》,學校應當加強對校園內道路和通行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設置交通安全警示牌,施劃停車泊位,限速行駛。未經中小學校、幼兒園允許,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不具備人車分流條件的,除教育教學、應急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漢陽區教育局通報稱,對譚某同學的不幸離世深感悲痛、深感自責。事故發生在校園內,暴露出校園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該局向家長、社會表示誠懇的道歉。事故發生后,區教育局會同公安等部門成立工作專班,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目前,涉事教師劉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追究責任。對涉事學校校長和分管副校長予以免職,紀檢監察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員立案調查,將依紀依規作出嚴肅處理。該局將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加強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切實筑牢校園安全防線。

弘橋小學月湖校區老師告訴南都記者,針對此事件,有關部門已到學校調查,目前學校老師正全力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采寫:南都記者 張林菲 鄭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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