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省政協副主席出1億、升副省長出2億?這個貪官為晉升竟瘋狂“下注”

導讀原標題:升省政協副主席出1億、升副省長出2億?這個貪官為晉升竟瘋狂“下注”《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天刊發題為《嚴防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評...

原標題:升省政協副主席出1億、升副省長出2億?這個貪官為晉升竟瘋狂“下注”

《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天刊發題為《嚴防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評論。文章顯示,私營企業主李某等人先后出資139萬元,為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向陽跑官,而李向陽在擔任桂陽縣縣長、縣委書記和郴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又違規收受他人禮金360萬余元。

“上官河”注意到,此前被通報跑官買官的官員還有不少。其中,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王登記甚至曾斥資上億元,企圖通過“掮客”幫忙升任副省級。

李向陽是跑官要官的典型

公開履歷顯示,2016年4月26日被查的李向陽,男,漢族,湖南嘉禾縣人,1961年9月出生,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長期在湖南郴州任職的李向陽,曾任郴州市政府辦黨組成員、副主任,郴州市北湖區委副書記,郴州市旅游外事僑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桂陽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桂陽縣委書記,郴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

2016年8月4日,李向陽被“雙開”。李向陽被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跑官買官;違反廉潔紀律,在下屬單位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收受禮品、禮金,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將公款借給私營企業使用,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并搞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18年11月30日,湖南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郴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向陽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李向陽一審獲刑5年6個月。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6年4月,李向陽利用擔任桂陽縣委書記、郴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解決征地拆遷、工程款撥付、招商引資、職務升遷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王某玲(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3.8萬余元,數額巨大。李向陽還對共計折合人民幣185.6萬余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上官河”梳理中紀委網站、湖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后發現,李向陽落馬后數次被當成跑官要官的典型對外進行通報。

為了晉升副部,這個貪官竟想斥資上億元

“上官河”注意到,此前被通報跑官買官的官員還有不少。其中,包括三只“老虎”

2021年1月11日,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被開除黨籍。劉國強被指盲目聽信“政治騙子”,花費巨資跑官買官被騙,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等。去年11月8日,受賄3.52億的劉國強一審被判死緩。

2021年8月16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原書記、檢察長蒙永山被“雙開”。蒙永山被指官迷心竅、跑官買官被騙等。去年7月12日,受賄2112萬元的蒙永山一審獲刑11年;

去年8月30日,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被“雙開”。孫國相被指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授意私營企業主出錢跑官買官等。今年4月20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受賄案。孫國相被指控受賄9765萬余元。

此外,還有廳官甚至妄想斥資數億元,只為了升任副部。《人民日報》曾于2018年4月3日刊發題為《進步不能靠“捷徑”》的評論指出,為了填補跑官買官所需的巨額資金,有的人要么在現位上瘋狂斂財,要么以未來職位作賭注,甚至將手中的權力當作“期貨”做交易。陜西省國土廳原廳長王登記就曾斥資上億元,企圖通過“掮客”幫忙升任副省級,并許諾如果升職為省政協副主席出錢1億、升為副省長出2億。

2016年9月5日,王登記被開除黨籍。王登記被指在任榆林市市長和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違紀并涉嫌犯罪。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王登記受賄折合人民幣6624.34萬元,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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