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朝大禮儀事件,從統嗣之爭到宗法之爭,首輔楊廷和慘遭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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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嘉靖朝大禮儀事件,從統嗣之爭到宗法之爭,首輔楊廷和慘遭罷免

嘉靖的大禮儀之爭,是楊廷和非要嘉靖皇帝認他的堂哥當爸爸,嘉靖皇帝也不能認自己的父母做父母。嘉靖的情況是繼承遺產后楊廷和才要求過繼,而楊廷和起草的武宗遺詔也沒明說嘉靖是繼嗣,而是讓他繼統。再者遺詔依據的是祖訓兄終弟及,武宗絕嗣,由武宗兄弟的子嗣繼承合情合理,大禮議之所以遷延日久,就是因為楊廷和自己起草的遺詔疏漏太多。

楊廷和在大禮議這件事上確實做的不行,要是選嘉靖過嗣,可在詔書上清清楚楚的寫明嘉靖是興獻王的兒子,結果又讓他認孝宗為爹,一個皇帝可以有兩個父親嗎?第一,嘉靖作為獨生子,按整個封建時代的禮法就不能過繼給別人。第二,嘉靖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遺詔也是這個邏輯說嘉靖繼位,遺詔里也沒提過繼的事。

這里需要引申什么是“禮法”,禮法的一般定義就是以周禮為核心,維持封建秩序的規矩。這里就出現一個問題,周禮在幾千年的傳承中,是不斷演變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則就是獨生子不允許出繼。到了宋代,以程頤為首的宋代理學家主張,為了大宗的傳承,小宗的傳承是可以被犧牲的,也即在特殊情況下,小宗的獨生子也該過繼到大宗,而斷了自己本支的祭祀,這也是楊廷和一派的理論依據。而張璁一派的理論依據是孟子對舜的評價,孟子說舜如果為了天下而放棄父親,那舜就不配擁有天下。與之相似的是明代以王陽明為首的心學家,主張小宗也有傳承本支的權利,也即還是維持周禮的原則,獨生子不該出繼。

這兩種對禮法的不同解釋,很難說誰對誰錯。問題是,在正德八年以前,皇族事務的處理上,其實是同張璁一派的觀點的,比如作為諸藩之首的秦藩,大宗幾次絕嗣,小宗轉為大宗,這其中從來沒有繼承王位就要換爹的情況。而在楊廷和一派和張璁一派的辯論上,楊一派又犯了兩個低級錯誤。

他們先是舉了漢哀帝和宋英宗的例子,被張璁反駁,以上兩位帝王都是在先帝在世時明確了過繼儀式,而嘉靖出生時,孝宗早就駕崩了。楊一派又轉而想讓嘉靖認武宗為父,還援引了《春秋》里嬰齊的例子,結果在滿朝文武面前丟人又現眼,他們沒分清公孫嬰齊和仲嬰齊其實是兩個人。楊廷和一派,在辯論上一敗涂地。

楊廷和公然在奏疏上寫“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不服楊廷和的吏部尚書王瓊,被判充軍。轉達張璁觀點的禮部左侍郎王瓚被貶到南京,三年后死了。張璁本人也被貶南京,楊廷和還派人給他傳話“無復為《大禮說》難我也”。而支持楊廷和的何孟春接管了吏部、林俊也出任刑部尚書。這不算權力的擴張,什么才算權力的擴張?口口聲聲說自己和張璁、桂萼是學術不和的楊慎,作為學富五車的狀元,輸掉學術辯論后,先是意欲在左順門伏殺張、桂二人。后帶領200多名官員,意圖逼迫皇帝罷免張璁、桂萼的行為是正義的,那么王瓚又何辜呢?甚至王瓚僅僅是對楊廷和轉達了張璁的觀點,并未公開反對楊廷和。

是不是狀元楊慎的命比榜眼王瓚貴重,所以我們不能說楊氏父子不好呢?以上都是史料上寫得明明白白的,并非我個人陰謀論的發揮。楊慎的才華無可爭議,但我并不認同他所做的事情都是正義的。在大禮儀這件事情上,楊氏父子做的太過太絕,自己出爾反爾就不說,還強拉整個官僚集團對一個十幾歲的人施壓,確實不是人臣君子能干出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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