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女子遭家暴被丈夫割鼻,遭遇家暴怎么申請保護令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在溫州市區一間約12平米的出租房里,記者見到了發帖人小梅。她戴著藍色口罩,兩眼間的鼻梁處,高高隆起,像是貼著一塊褐色的橡皮泥。據小梅介紹,她來自湖北,今年30歲,丈夫大她9歲,是湖南人。坐在出租房里,戴著口罩的小梅總是低頭捏著手指,談起那段婚姻,她用一句話描述自己的感受:“恐懼,每天都是提心吊膽,連一天安心的日子都沒過過。就算我逃到溫州,隱姓埋名,還是每天活在恐懼中。”就這樣,小梅帶著惶惶不安和記者展開了對話。
“2007年,我才21歲,工友給我介紹了一個湖南的對象,叫陳-剛(化名),沒談過戀愛的我被他哄得很開心,以為找到了個疼我的男人。一個月后,他向我求婚了,我答應了,就去了湖南,跟他住在一起。”
可是萬萬沒想到,為愛奔走的小梅,卻迎來了她的噩夢。相處了一段時間后,小梅漸漸發現陳-剛有些不對勁,不僅不務正業,而且脾氣越來越暴躁,經常動手打人。
小梅告訴記者,她懷孕七個月后才從夫家得知,丈夫之前有過一段婚姻,而前妻就是被他打跑的。“我的性格比較軟弱,加上當時已經懷孕,就忍了下來,并沒想到他會一而再再而三對我家暴。”
2014年的一天,陳-剛當街毆打了小梅,并將她的頭撞向路邊電線桿。為此,小梅臥床半個月才將傷養好。這次之后,小梅決定離家出走。2014年7月的一天,小梅以送女兒上學為理由,帶著女兒乘坐大客車輾轉來到了溫嶺,她的家人都在這里打工。
慘遭毀容又是一次爭吵后,丈夫用刀割掉了她的鼻子
在溫嶺一酒店,小梅找到了一份前臺接待的工作,決心跟過去的生活告別。
找不到小梅的陳-剛則在QQ里哀求她回心轉意,還承諾再也不打她。想到湖南家中年幼的兒子,小梅心軟了。陳-剛也來到了溫嶺,并住在小梅的單位宿舍。
“他很懶,跟我妹夫跑了幾趟車就嫌苦,到工廠當了幾天電焊工就怕累。”小梅說,丈夫在臺州無所事事,還跟以前一樣老是酗酒。
小梅告訴記者,可能是因為她自己的工作關系,丈夫經常懷疑她移情別戀。她和異性朋友說幾句話或是微信聊天,被陳-剛發現就要大吵一架。
去年3月30日,又是一次爭吵,小梅背對丈夫躺下,不再說話,丈夫喃喃了一句,“你鼻子最漂亮,最吸引人。”話音剛落,小梅的鼻子一麻,丈夫用刮眉刀割斷了她的鼻子,還當著她的面丟出窗外。“一開始,我以為他只是用指甲刮了我一下,直到滿臉鮮血,鼻子的疼痛感越來越強烈,我才發現他割下了我的鼻子,我真的沒想到他竟然這么狠!”滿臉是血的小梅連忙跑到醫院,因傷勢太重,醫生建議她連夜包車趕到溫州的大醫院掛急診,但醫生告訴她,這種傷要去整形機構,醫院也無能為力。
事發兩天后,小梅的家人選擇報警。小梅說,事發后,陳-剛的家人湊了5萬元給她,陳-剛也承諾會再給15萬元作為治療費用,但從此音訊全無。小梅說,她不敢去要那15萬元錢,也不敢告訴丈夫自己住在哪里,這一年來她把自己的名字都改了,換了聯系方式,留在溫州進行治療。
記者從溫嶺公安部門了解到,目前,小梅的丈夫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列為刑拘在逃對象,公安部門已經上網通緝其人。
【法律解讀】
怎么申請人身保護令?
1、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管轄
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申請由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2、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申請的提出時間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申請人向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要包括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請求以及闡述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
3、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2)有具體的請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申請的,由受害人近親屬或其他相關組織代為申請。相關組織和國家機關包括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村)委會、庇護所、婦聯組織、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等。
4、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所需的證據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證據,可以是傷照、報警證明、證人證言、社會機構的相關記錄或證明、加害人保證書、加害人帶有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等。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