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行政處罰實施的機關有什么,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是哪個部門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行政處罰實施機關的規定如下:
(1)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2)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
(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行使。
(4)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5)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書面委托符合規定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第十六條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二、行政處罰聽證程序有哪些內容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
2、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3、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4、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5、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7、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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