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所有權轉讓、出租、抵押審批辦理 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南雄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所有權轉讓、出租、抵押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南雄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所有權轉讓、出租、抵押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①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②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③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并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④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

二、辦理材料

復印件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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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韶關市南雄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5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電子版《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

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決定。經審查,不符合項目核準有關前置條件要求的,向申請者發出《不予許可決定書》并說明理由,告知申請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對作出許可決定的,通知申請人到窗口領取劃撥決定書,繳納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轉讓申請人向南雄市行政服務中心住建局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出租、抵押申請人向南雄市住建局房產管理所窗口提出申請。

2.受理。窗口接件人員當場核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若有錯漏則退回給申請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全的材料;若資料齊全則予以收件,向申請人出具《收件回執》后轉業務股室辦理。業務股室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與否的意見。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否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并作出審查決定。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決定。經審查,不符合項目審核有關前置條件要求的,向申請者發出《不予許可決定書》并說明理由,告知申請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對作出許可決定的,在20個工作日內通過南雄市住建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

5.領取結果。申請人可選擇自取或者郵寄送達的方式取得辦理結果。

特殊環節

四、辦理地點

南雄市雄東路一號大潤發四樓

五、辦理時限

20(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南雄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

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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