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時有沒有
在消費后對店家進行點評的習慣?
不少人會在社交平臺
寫下對店家的表揚、推薦
以及批評意見
但是周女士怎么也沒想到
自己寫的一條差評筆記
竟被索賠13.8萬元
社交平臺分享體驗
卻被商家“威脅”?
2022年8月,廣西柳州準備生二胎的周女士打算為自己挑選一家靠譜的月子中心。借著去看望朋友的機會,她實地參觀了兩家月子中心,并搜索了多個點評平臺,卻發現商家底下的評論都是“清一色”的好評。
于是,2022年8月22日,周女士在自己的社交平臺賬號上發布了一條題為《進來聊聊你住過柳州最不滿意的月子中心》的筆記,想要詢問其他在月子中心坐過月子的寶媽們“柳州該上黑榜的月子中心有哪些”。
評論中,不少產婦都吐槽了自己坐月子的經歷,涉及當地多家月子中心,也包括周女士在一胎時曾經住過的月子中心。
在網友們的評論下,周女士也根據自己了解的情況跟帖回復,并提到了自己曾住過的月子中心在時間安排、育嬰室通風、噪音等方面的問題,以及寶寶吃奶、睡眠存在的狀況。
半個多月后,這條筆記下面,又多了一條自稱是這家月子中心的員工的評論。評論中,公開了周女士的姓名信息,并稱“您和寶寶入住時的所有檔案我們都還完整地存檔著”。
兩天后,該月子中心的官方賬號再次評論稱“如作者不刪除不實言論,將發律師函”。
在周女士看來,大家都只是在分享自己真實體驗,而商家的這兩條評論,則像是威脅。
不少網友也認為,“不好還不讓人說了”、“在這里發這么詳細的個人信息,只會讓后來的客戶對你們月子中心更反感”。
一條筆記,竟引來了一張法院傳票
本以為事情已經過去,今年1月,周女士突然收到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的傳票。
這家月子中心狀告周女士“刻意引導用戶做出不利于月子中心的評論……導致多名用戶在看到帖子之后不敢來該月子中心坐月子”。
該月子中心認為,周女士“違背事實的污蔑與詆毀”給其造成了“商業上可信賴利益的巨大損失”,并將周女士和社交平臺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其刪除筆記,并賠償財產損失10萬元、支付其為維權產生的費用3.8萬元以及全部訴訟費。
周女士覺得“不可思議”。
周女士表示,自己發帖僅僅是為了通過交流,更真實地了解情況,“并非針對某一家月子中心。”
目前,這條筆記已被屏蔽,從周女士提供的截圖來看,在評論中提及了多家月子中心,而針對原告月子中心的評論,也并非全為負面。
一審判決:未直接損害名譽
但應刪除“筆記”避免造成誤會
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周女士在社交平臺發布筆記,對月子中心的服務作出了評價,雖涉及大量對原告服務或產品不滿意的部分,但作為消費者,發布這些點評內容的行為,“并未直接對原告名譽造成損害,不符合名譽權侵權的構成要件。”因此,對于月子中心提出的“承擔名譽侵權項下的賠償損失”的訴請,法院不予支持。
但由于很多并未在月子中心消費的網友在周女士的筆記下評論、回復,“內容并未點評商家服務與產品、留言中不乏用詞偏激及貶損內容,容易引起其他消費者盲目跟從造成誤會”,因此,法院認為周女士應刪除“筆記”內容,社交平臺也應盡配合義務。
對于這樣的審判結果,周女士無法接受:“我的筆記本身并沒有問題,如果說某些評論存在問題,可以刪除相關的評論。”目前,周女士已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5月9日,月子中心負責人李女士表示,周女士在筆記中提及的內容,以及其他網友在評論中提到的“寶寶肺炎”“餐食偷工減料”等,“都是不真實的”。李女士稱,周女士坐月子期間,雙方并未發生矛盾沖突,“寶寶護理得很好,也不知道為什么會在兩年后,突然就在網上發布這些內容,我們也覺得很詫異。”
針對周女士質疑的月子中心公開其個人信息,李女士稱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內容也是在確認周女士的身份,沒有她理解(威脅)的意思。”
對于法院一審的判決結果,李女士表示,月子中心也將積極應訴。
不少網友表示
難道在商家有了不滿意的體驗
就不能進行點評?
對此,四川消委法律顧問謝文強律師認為,消費者發布點評,不僅有利于消費者行使監督權,促進商家改進服務,進而保護消費者權益,也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謝文強認為,“只要消費者不夸大事實、真實表述自身感受,則不構成侵害商家名譽權。”
你會在網絡平臺發布消費評價嗎?
你有沒有遇到過商家
要求刪除評論的情況呢?
綜合自封面新聞、網絡評論
來源:上海新聞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