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被車撞死誰負責任(醉酒撞停放車身亡是否還要追責)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醉酒后被車撞死誰負責任,醉酒撞停放車身亡是否還要追責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醉酒后被車撞死誰負責任,醉酒撞停放車身亡是否還要追責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不需要承擔責任,但法官解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因此,需在無責賠償范圍內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酒駕處罰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以上對于醉酒撞停放車身亡是否還要追責的相關規定,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因為這是對方的機動車沒有過錯的情況下發生的,所以最多規定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對于這種喝酒開車的處罰分別是兩種情況較輕的是飲酒處罰,較重的就是醉酒處罰。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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